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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ballo3157

[IEC标准产品] 可拆卸部件和不可拆卸部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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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要通过一个合适的拉力来决定。
发表于 2009-5-11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断的依据是有没有使用工具吧!
发表于 2009-5-12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GB里,消费品使用说明要求设计缺陷不能用说明来掩盖。
发表于 2009-5-1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本来就是大家投票决议的东西,所以我更倾向于是用22.11来判断是否可拆卸。
8 _( a; v/ L, y5 V/ K* k! M: r原因如下:
+ F, k- D1 h5 `* j2 b6 \1,人的力气有区别,男女老幼各不相同,如果使用主观的或者无法固定的,随时变动的标准来衡量一个事物,这本身就失去了标准的意义。标准必是个固定的参考,大家来投票决定这个标准设置的是否合理,大多数人同意了,于是标准就产生了。/ C; e1 k0 ]& R) u# Z. e/ ^
2,从安全角度讲,不可拆卸部件最好是任何人,包括超人也无法不借助工具来拆卸。IEC在进行标准制定的时候肯定也讨论和争吵过,最后肯定是使用22.11来判断的。假设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力气最大,能把一个器具的某个部件拆下,这个人活着,这个产品可能因为他活着而不合格,他死了后就可能合格了。如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可将一个器具的某个部件拆下,结果由于一个力大无穷的人的诞生导致这个产品的不合格。这样看来也有点可笑。所以使用22.11来判定最客观。
发表于 2009-5-13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受43楼的启发,我觉的楼主说的情况不可能出现。* s' }$ N. y! {. H$ x

- a' {8 B% w; M( U9 K3.6.2可拆卸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
' K+ g7 ^7 I# p4 }& K( ?6 Z3 ?$ S" M7 R8 w4 v2 F
个人觉得,可拆卸部件,根本都不须要多大的力就能取下的,因为它必须让每一个“正常人”都能轻易把它取下,取下的力,应该接近“正常人”最小的力,我相信应该不能满足22.11
发表于 2009-5-13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4楼xuewenfei于2009-05-13 00:02发表的  :
$ I9 n! L7 a4 ?* f4 V! v2 r6 I5 z' X) o受43楼的启发,我觉的楼主说的情况不可能出现。. P) k/ O* C. E. M. t, D# M

- ]4 n  ^+ w* T3.6.2可拆卸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就能取下的部件﹔: l7 K( F) b+ F8 r( @- K) I4 e" J

& c5 n! w) O6 _  R个人觉得,可拆卸部件,根本都不须要多大的力就能取下的,因为它必须让每一个“正常人”都能轻易把它取下,取下的力,应该接近“正常人”最小的力,我相信应该不能满足22.11
楼主说的情况是完全能出现的,而我现在就面临这个问题。
* E# L9 S; o" g. s1 [& B例如:电磁炉控制面板塑胶贴,粘结性很强,可以通过22.11测试,但是用手可以拆卸。
发表于 2009-5-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要区分用户维护还是专业人员维护,- I0 S: |( h, x% T; ?$ c# J
如果用户维护需要取下的部件则为可拆卸部件,4 h  v& L. k1 G* p$ t; H+ z/ i9 [
如为专业维护人员维护取下的部件可认为是不可拆卸部件。
发表于 2009-5-17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达到22.11和22.12的要求就是  不可拆卸的
发表于 2010-7-2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不可拆卸部件和可拆卸部件的判定一直存在争议
4 I3 k' E  d' g% ?/ f4 _* ~我们部门的同事经商量得到一个最为合理的解释6 Q7 a* E+ i: t7 _! ~. b. h! U' a# ?
首先我们不要把可拆卸部件与不可拆卸部件对立起来,- C% X+ X- i; ~
一个部件符合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并不意味它不是可拆卸部件,反之亦然
+ E0 W2 S8 ]; B& d其次,第8,15,20章对拆与不拆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t9 O  t9 R2 Y% T! R
第8、15章写的是"取下可拆卸部件"而第20章写的是"应是不可拆卸部件"
+ d- I2 S, `0 ]! c! h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去做
$ i7 ?0 d2 J! O! w5 i+ E再次,我们要了解器具结构的设计意图,在防电击方面绝对不允许出现鼓励用手打开防护的结构,
7 F# s+ G) Y1 C% h7 _& W! N1 t器具“安全可靠”的地位要比“操作方便”优先) I$ f4 Y  `& Q; `: |/ R, N3 n
最后,拆卸不等同于破坏,试验时要保证防护结构在反复拆装的情况下依然可靠,不能野蛮试验& t4 T$ u! _& ?
综上,饮水机在进行第8/15章试验时,应该打开板盖,电磁炉的控制面板塑胶贴只需要通过22.11条的试验。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2-1-1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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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1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类似的问题还有,快热式水龙头,螺纹塑胶盖子下面就是带电部件,用手可打开,由于是螺纹的,外表面光滑,可以通过22.11的试验,但是这能算不可拆卸部件?很多地方都算不可拆卸部件的!郁闷。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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