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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artscan于2008-10-17 09:32发表的 :6 X& g7 B6 ~2 k. [& {
16e的对象标准明确说了,是操作者,而不是患者,也就是说,患者漏电流会超标如果患者电路和电池有导性连接的话.4 F) ^6 C' R4 i$ |
关于充电插座的问题,第一,如果不是直接接网电源,那么也是不能不使用工具就接触到,理由和电池一样,第二,如果是直接接触网电源,我想你自己想想这个隔离在哪里?
! s' w4 ]) _6 e至于二极管的方法,我觉得是没有意义的,你画个电路看看,具体情况可能要具体分析.  既然针对的是操作者,怎么会导致患者漏电流超标?我的理解正是基于该条款是针对操作者而言的,实际上如果是患者接触此类部件,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接受的,换个角度,如果该类部件仅能有操作者触及,同时操作者不可能同时触及该部件及患者的情况下,16e的豁免条件就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v( U5 q- Z, x
换个角度,如果你说的不能豁免,那么岂不是所有外接充电器端口,类似于SIP/SOP 就不能外露了?
6 V2 m. M$ a! O- H% f 再换个角度来理解,如果这种情况都不能成立,那么该条款几乎没有可以适用的情况了
& G& b* y3 [- D7 c至于二极管的问题,可以保证电流只能进不能出(当然反向漏电流仍然是存在的),这个应该不需要再画图了吧,只不过串接在充电回路就可以了,唯一的问题是,二极管不是隔离器件,只是依靠半导体的反向关断,如果做单一故障试验,就等于是没有,因此二极管 似乎只在实际使用中能够起作用,在安规检查中是没有用的,今天我是这么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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