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009-7-2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wade于2009-07-28 16:31发表的 :! A9 j* N9 w* X' N5 N
如果想省钱的话,就A和B客户的型号都加到你们的档案中,因为这个型号是可以在网络上看得出来的, 而且规格版上都会有File No. or Control Number, 所以必须要会有让A和B客户彼此知道互相的存在的风险. 但是如果不在乎这个风险, 这是最省钱省时的作法
$ n, @& z9 D. ^# f! \UL 的 LABEL上肯定是不光有型号名词啊,还必须要有公司名称呢, 所以这个还是查的出来,' \% O# d2 ?% J3 \8 t: M+ ^6 N* X
3 a# D$ v ^* L$ N% e" y
搞来搞去,还是一个意思, 如果2个客人都要有UL认证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多重列名了,
$ V0 [6 ?3 \# ^1 Q/ G3 j, B9 l3 v0 H
5 \. ~ ~; Z, z否则真的像上面兄弟讲的,谁是申请人,谁是冤大头哦。。 只负责出钱,产品标签上却不能打自己公司的LOGO ,是这个意思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