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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phne

[玩具认证] 自由绳长度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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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引用第8楼xyhg于2007-09-01 13:28发表的  :
! _" o9 U$ R0 L* E) g  h9 Z
4 T1 j1 g, [- r5 G6 s5 w* j
( d- S' n6 l4 cEN 71-1: 20057 E; A  j& ~$ Q( M" J
" G% q) m$ J( [/ P5 j5 O6 Q' K
5.4 Cords on toys (see A.29)
, I& p. K& S4 X, m" z.......
厚度小于1.5mm的也算是绳子阿,只不过是不能用于三岁以下的儿童玩具中,个人觉得不能用厚度来给绳子定义。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7楼J_asonyang于2007-09-01 12:48发表的  :
! g1 j; o! V' _7 l% Y1 {' z5 ^* b9 J9 o+ p5 q$ U! W
如果厚度大于1.5mm 是否可以不当做危险的Cord 呢? 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厚度大于1.5mm的绳子同样也存在危险,譬如说自由绳长度超过220mm的绳子容易形成noose,或者是玩具中本身存在周长超过380mm的noose
. ^* J: ~5 H0 E  @$ c3 K标准中绳子需要同时满足要求,就算厚度满足要求如果周长或者长度不满足要求,同样会有危险!
 楼主| 发表于 2007-9-2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kerrywhg于2007-08-30 18:01发表的  :" C$ S9 G2 |, V! G! ?# u

- @" p  P! m% e3 j; O, K請注意cord的定義﹐以此去判斷是否須符合EN71 5.4的要求。
! E1 n4 q$ m* \. sCord,
3 [$ h2 d! Z' n; x$ z" U% I" \piece of slender, flexible material including monofilaments, woven and twisted cord, rope, plastic textile tapes, ribbon and those fibrous materials commonly called string.
; D" D0 g) m' E我認為圖片中的腿應該可以屬于cord﹐因此須符合EN71 5.4的要求。
其实这个绳子的定义存在很多的不明确的地方,譬如说多slender的才算是绳子?
1 P& \+ ?& r7 |6 _) l我遇到过一些实验室把达到一定宽度的Strap不定义为绳子,我觉得也有悖于定义中的Plastic textile tapes,ribbon,
6 L- e, j! O2 [5 r' M. e但是如果这个腿可以作为绳子看待,那么衣服的袖子岂不是也可以当成类似的绳子来考虑,这样未免也有些严格和苛刻,
7 x6 u* D4 a: p对于这类危险系数不是很高的模棱两可的绳子,或许我们可以采用通过EN71-1,但是提醒客户潜在危险作为一个解决手段?是否有大虾支持这类做法?
发表于 2007-9-2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daphne于2007-09-02 19:58发表的  :
+ v, p2 ^/ F: q7 q: y. B  T, O1 i
一般的毡布加上胶水都不能明显的看出胶水层,胶水的作用也只是使毡布变硬不容易毛边并且保持形状,但这种带有胶水的布类似于塑料片,不容易溶于水,按照我之前的判断都会需要客人改善,不过这个问题有待讨论,是否有人了解国外的实验室的一些做法?( S7 r. Z0 T. ~3 n1 O$ ^, r, b
这个问题关键看国外的态度,因为标准中也没有明确规定,真的碰到难缠的肯人还真的是不好解释
+ R: s; Y1 R, p/ A

6 ]! S2 _# N1 j; [1 y# T$ Q8 g很多实验室都会把不透气的布定义为小部件
发表于 2007-9-3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80%的测试公司都会将其判定为PASS,不属于安规中所定义的小零件几绳子,但实际上仍然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因安规必定是对产品的最低,最简单的要求,如果是做企业的,作为玩具的设计生产者,要考虑这样的产品存在的风险,如果发生命案,管你是否符合安规,照样要赔偿甚至回收,问你的老板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kerrywhg于2007-09-02 23:00发表的  :
4 ]: o. J  D5 g0 p( s7 x
- n) ?5 q" Q- A9 M: x  Y0 Q! R9 t! N8 f+ K# ?/ B% U
) \" t2 X, |2 u! F# v2 K
很多实验室都会把不透气的布定义为小部件
我觉得玩具测试还是要从严,这是趋势。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楼beavercool于2007-09-03 00:22发表的  :( u$ M1 }( e$ `& ]9 Z
对于以上两个问题,80%的测试公司都会将其判定为PASS,不属于安规中所定义的小零件几绳子,但实际上仍然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因安规必定是对产品的最低,最简单的要求,如果是做企业的,作为玩具的设计生产者,要考虑这样的产品存在的风险,如果发生命案,管你是否符合安规,照样要赔偿甚至回收,问你的老板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
如果发生命案,召回产品,给Pass报告的检测公司也同样会惹上官司,所以还是要提醒客户这些潜在的危险,适当的时候要Fail。
发表于 2007-9-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daphne于2007-09-03 12:55发表的  :
9 {1 c+ L' r; i' b& k, s' z1 a9 r. `7 z  T/ D6 G
如果发生命案,召回产品,给Pass报告的检测公司也同样会惹上官司,所以还是要提醒客户这些潜在的危险,适当的时候要Fail。
$ J! a- L9 Z" d
我觉得作为一个QA ,应该要实事求是,也就是拿标准说话,标准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靠主观的认为,这个不行,那个也不对,产品开发一定进行不下去了,做贸易也要讲双赢嘛。2 @' t0 a1 T( b, d& |
你所说的“如果“, 那应该属于意外事故,既然是意外,就谁也避免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7楼J_asonyang于2007-09-03 13:17发表的  :
2 K- K7 A, N# R: {1 J- p0 F  U; q, e# o) D: S, ?9 u

4 @1 V  G1 A. ]3 e  p& B9 }+ V我觉得作为一个QA ,应该要实事求是,也就是拿标准说话,标准说什么就是什么,如果靠主观的认为,这个不行,那个也不对,产品开发一定进行不下去了,做贸易也要讲双赢嘛。
/ U& a) l/ M! O2 r/ [' V3 Y4 ^! h你所说的“如果“, 那应该属于意外事故,既然是意外,就谁也避免不了。
说得没错,但是灰色地带不能这么处理,个人认为。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说得挺有道理,说穿了就是标准中的定义太含糊,界限不是很明了,希望以后大家多交流交流,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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