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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ballo3157

[IEC标准产品]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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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引用第9楼caballo3157于2007-07-25 13:59发表的  :' v' V" I5 u4 R0 q  r; F

  I+ _- o, Y$ ]; S& A8 U# l8 l
2 V" K# x+ G6 a我要问的就是"非导电部件"而不是“未接地金屬部件”。: ~$ A3 m( |1 m
在seasunsky 引用标准中成为“非金属部件”
seasunsky 的理解是正确的。"非导电部件"根据材质可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导电金属,一种是绝缘材质,不同的材料结果不同,如果是绝缘材质不存在接地一说,如果是导电金属如不接地就必须满足加强绝缘的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因为非金属材料,不能接地,如果在I类电器中作为可触及部件,是否也应为II类?/ b; k  V+ ~1 x' Y  @8 u1 Q5 `
+ U) W6 u. _: ?& q" t4 r& v
seasunsky 给出的标准已经做了回答:是的。
发表于 2011-8-17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wiltoncou于2007-07-25 13:51发表的  :
7 D5 _% M' E5 s, Q, k9 T/ U( z% h  n8 C1 M# t% z. j3 `" J0 C! h7 }; z
你的問題不對,從回答來看,應該是“I類電器是否可以有可觸及的未接地金屬部件?該部件是否一定要滿足II類結構?有何依據?”
' w  ]# o+ N" J% A) H$ _如果是非導電部件,那是不一樣的。

1 ]+ b5 j3 i1 c  Q' P; |' _完全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碰到这个问题,只要满足2类结构即可。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8-25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8-26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seasunsky理解不错,LZ也有问题。
发表于 2011-8-2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0楼caballo3157于2007-07-24 20:50发表的 问题:I类电器结构探讨 :
, o/ }! |. a# U, X& HI类电器是否可以有可触及非导电部件?# e" J; o; {, M- H
该部件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有何依据?

' _( @( k! E3 d' P6 a对于家用的洗衣机或冰箱,这都是I 类电器, 其外壳是可触摸的, 顶部是非金属材料, 其他面是金属, 不知道这外壳如何能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呢?
发表于 2011-8-2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类结构,没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但那些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单一故障或基本绝缘失效时不可能成为危险带电的金属部件可以不接地,如果是非金属,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可不必符合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要求。* c- m/ |1 N2 E5 a0 X2 A! {
    外壳的一个部分能否真正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不单纯看是否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是要通过标准全面考核的,加强或双重绝缘的要求只是必要条件之一。
6 W6 I+ M& B  N" r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 W" T  L( W/ I0 N$ ^2 e
6 I/ y  M: S! e3 b5 _  I! ~
(极度渴望金币1枚)
发表于 2011-8-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6楼vanedom于2011-08-26 10:12发表的  :
+ Y4 }" s! K% H9 z! R6 ]    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类结构,没接地的部分必须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但那些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单一故障或基本绝缘失效时不可能成为危险带电的金属部件可以不接地,如果是非金属,已被接地金属隔离,可不必符合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要求。
1 \5 [& i8 V. o. j. d) l- ~9 F    外壳的一个部分能否真正满足II类结构的要求,不单纯看是否满足加强绝缘或双重绝缘,是要通过标准全面考核的,加强或双重绝缘的要求只是必要条件之一。6 G# R1 l. m& V$ F  Y% X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
7 j: S' R2 E. w, d+ v
8 O/ Y7 ?! f! i(极度渴望金币1枚)

/ E; Y/ h' ?9 G: Q
4 u; Z. l7 t4 s& C" ]; j$ r& ^说了这么多,还是太乱了- @) {0 `# Q% [) ~$ T
7 ?6 g8 Y/ m; g
I类和II类的最终目标都是要求具有双重防护,I类是保护地+基本绝缘,II类是双重绝缘或者等同双重绝缘。理解这一点,就较容易区分了% P/ z6 n1 l0 J7 ?: }  k. {7 h

  w6 y1 n3 H" Q/ ^, [  W. b6 a- b4 b% ?
“ 绝缘的外壳是否一定要满足II类结构要求呢?不一定,例:这个绝缘外壳内部是已接地的金属壳体,带电部件已被接地金属壳体封闭了。这个绝缘还有必要符合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吗?没有这个必要。”——这已经是I类结构了,即保护地+基本绝缘的防护措施,当然不用双重绝缘。。。
发表于 2011-8-26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写的是标准,我写的是宣贯教材。
发表于 2013-4-1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caballo3157 发表于 2007-7-25 06:57 ; N, m6 p& a2 G% ^- t
我原来也是这么认为和这么做的.
1 ]$ }  E7 K+ g1 R: e8 w5 F7 ^可我现在忽然找不到依据了.因为标准上并没有说这些地方要II类结构试验.换 ...

, f: d# g6 Z. Z+ X  ^看5.14,I类上可以有II类结构。易触及的金属部件和非金属部件,如果没有被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的话,他们按II类结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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