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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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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sunn 于 2013-10-8 18:48 编辑 + i, d3 ]9 {7 i# T, U& V4 x9 i
jjlamshushushu 发表于 2013-10-8 08:29 & d" P8 X/ [. _7 n, U
对于II类器具,使用试验棒B,13和18测试,不能触及到基本绝缘或者仅有基本绝缘和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 ...
" d! b# W b5 m# `" S那就是说I类器具可以触及基本绝缘了,电风扇后盖有网罩,里面看到奶嘴很靠近网孔,估计18试验棒能触及到,请问这样可以吗?奶嘴CE-2接线端子算普通基本绝缘还是算带电部件?此外,如果基本绝缘的电子线紧挨金属网口能被探棒触及到呢,这样也能通过吗?感觉很危险啊。0 J( b5 \8 n, z& O: M$ ~# a! K
再退一步来说,假设连网罩都没有,伸手进去就可以随便玩弄电子线,难道这也是符合要求的????如果不符合,条款是哪个?刚刚想了一下,这样的话可以用“基本绝缘没有附加有效的接地保护,所以不允许”,那么如何才是基本绝缘附加有效接地保护呢?那就是第八章里的41探棒和18探棒不能触及才算,因此答案是41探棒和18探棒应不允许触及基本绝缘,否则不满足I类器具要求。但是翻回来标准,却没有很明显的一句话来表达这一点,而且第八章里说的不允许触及带电部件和仅用普通纸之类防护的带电部件而已,并没有说不允许触及基本绝缘。从以上种种疑问,我感觉标准不完善。请求继续辩论。* r# T9 [$ q6 c& V# T% b'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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