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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kenmenwin于2010-11-08 20:41发表的 :' k0 m9 p3 ?! r, \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也许都不这么认为。* m2 A) K9 N3 h) K" K2 v0 j* P
提高电压是不正确的,因为这样做可能导致绝缘的出现局部性的受损。除非企业能证明绝缘系统的设计是按更高的电压级别来设计。% _& B( I4 Z1 J0 w
举例说,你的产品设计时按1500V电气强度,你硬是提高20%,这就可能使试验时出现闪络,这种闪络由于时间短,并未触发仪器跳闸,然而,绝缘而受损了。GB4706.1-2005关于例行试验的附录中有明确要求,是降低20%,而不是提高20%。GB5226,GB7251,都提到,重复进行耐压试验时,按要求值的80%即可。
' t2 A- D' S5 c- m( N5 H电气安全,重在工艺结构上的保证,而非一味的提高试验电压。试想想,结构做到了,电气强度那有不通过的道理,各类安全认证,也就仅凭那几台样机试验就发证给你,别人不傻,重要的是你要有措施保证你的产品结构的一致性。漆包线,不足0.03mm的漆膜厚度,受得住你3000V耐压那是一碟小菜,那又能算加强绝缘吗?
* I) I+ C$ o8 U, ^4 ]4 \如果你的产品在出厂试验时击穿,那绝不是该只产品判不合格不得出厂,而是整个结构或材料出问题。
* w* \! h8 e3 P: ^( ?绝缘等级与高压测试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注意参考一下高压测试的原理。不要臆想,要有标准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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