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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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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L 297/05 决议对于使用LED 作为光源的照明设备有明确的要求, LED 应符合IEC/EN 60825-1 标准中1 类或1M 类产品的要求。但是为了节省昂贵的检测费用,CTL 决议给出了三种处理方法: 3 e9 I' W7 l, i9 n" V0 `
" d l+ u! ~; W0 d% B6 f第一, 如果光强很低,例如用作显示或信号的常用LED,绝大部分符合IEC/EN60825-1的1 类的要求,因此没有必要进行检测。在判断时,盖子、光学和类似部件应用手拿掉。在报告中应指出光强经过判断符合IEC/EN60825-1 标准中1 类激光的要求,没有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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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 S. ~+ @0 h g F第二,在其它情况下,照明设备制造商应被要求提供一个基于相关试验的声明(例如从 LED 制造商处),以表明LED 模块的辐射没有超过IEC/EN60825-1 标准中1 类或带或不带光学器件时1M 类的要求。在报告中应注明判断是根据制造商的声明。 0 u9 `' n8 Q4 y
' d6 }4 G* K% }& v1 }第三,如果不能提供声明或者我们不能肯定如何判断,则应根据IEC/EN60825-1 标准进行检测。在报告中应指出已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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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最简单的方法是否让LED生产厂商出个声明就可以了呢???而且选择发光强度越低的LED越保险呢???[s: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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