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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不同,分为下列三种认证方式:
1 L3 D5 G6 ^6 Q* q/ V8 Z* E+ |& w(一) 型式认可逐批检验或验证登录( 25 类) - }9 D/ B7 u5 v' k) J: ^8 d
计算机、收款机、模拟或混合自动数据处理机、携带式数字自动数据处理机、其它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其它数字自动数据处理机、第 8471.41 或 8471.49 等目除外之数字式处理单元、终端机、点矩阵列表机、雷射列表机、菊轮式列表机、其它列表机、键盘、影像扫描仪、其它输入或输出单元、具有特殊程控之计算器或具有记忆能量之文字处理机、磁性或光学阅读机、输入数据处理机之数据输入设备、其它第 8471 节所属之自动数据处理机、自动柜员机、不断电式电源供应器(容量未超过 10 千伏安)、其它不断电式电源供应器、具有翻译或字典功能之电气机器、附有数据处理系统之制图台及机器及数据处理系统之制图机等二十五项产品。
( b0 a% @7 ]( G4 ~' F# P(二) 验证登录( 2 类) 1 L* D# u0 C% }; S4 w
「供自动数据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与通讯器具用之静电式变流器」与「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等二项产品由符合性声明检验方式改为商品验证登录。 ; g; h7 e8 y! }. O$ N1 ]' R
(三) 符合性声明( 25 类,安规要求者计 18 项) ! u: T* c l2 L, Y8 O
1. 有具有计算功能之袖珍型资料机器、重现及显示之机器、电子计算器 ( 不藉外接电源操作者 ) 、附有列表装置之电子计算器、其它电子计算器、其它计算器、硬式磁盘驱动器、软式磁盘驱动器、光驱、其它磁盘驱动器、其它储存单元、其它自动数据处理机单元、其它第 8471.10 等目机器之零件及附件(限检验乙类计算机主机板及具有 I/O 之乙类计算机各项内插卡)等共计十七项品目原即实施符合性声明检验之产品。
, ]' ]* ^0 F( G" Q2 _ t6 I2. 将文字处理机、自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其它电动打字机、盲人点字打字机 ( 重量不超过 12 公斤者 ) 、盲人点字打字机 ( 重量超过 12 公斤者 ) 、非电动打字机 ( 重量不超过 12 公斤者 ) 、其它非电动打字机等计八项产品改列属符合性声明( DoC )检验。 $ s* S- w4 ~8 e, w( t
3. 电子计算器(不含外接电源操作者)、内接式磁 ( 光 ) 碟机、计算机主机板及内插卡共计七项品目不纳入安规检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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