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nb8197于2007-08-03 17:53发表的:
饮水机,属于Ⅰ类器具,内部电热管不能满足Ⅱ类电器的要求!不能取消接地线。
个人意见:比较赞同。因为在国标GB4706里面的22.33中对于II类结构,可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加强绝缘直接接触,所以传统的饮水机还是I类器具居多。
实话说前面的回帖我没仔细看,抱歉
说说我的观点:
不是设计的哪类就是哪类,而是需要测试人员去判断的
使用测试指施加20N的力看安规距离
然后看是否需要加地线或是哪类
加了地线后可触及的金属就是基本绝缘了
基本绝缘是不需要3000V耐压的
电镀部件最好只电镀从外面可以看到的部分
不能看到的部分最好不电镀
否则可能就因为这一点而需要加地线或耐压不良
泛泛而谈希望有所帮助
是的。楼上的那种情况我也遇到过!
1) 没有取消地线前--即有装接地线时,是Ⅰ类电器,取消地线,之后就是Ⅱ类电器 2) 你可以加接地线或增强绝缘,使它满足Ⅱ类电器的要求!
看了上述大家的解说,对是Ⅰ类电器和Ⅱ类电器的定义有了更深的理解,谢谢各位了。
引用第17楼hmj347于2007-08-04 16:49发表的:
上面的楼主,谢谢你的观点!你说的“根据设计工程师的判断,设计工程师在设计之前应对设计的产品的大致结构做到心里有数,再根据安规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也有道理,
但是给你一台饮水机,你是按Ⅰ类产品结构来设计还是按ⅠⅠ类来设计?你总得做一个定义呀!!
标准上第六章,对部分产品应该设计成那类结构,有明确说明
请参考相关标准
IEC60335-2-14
6.1 增加﹕
手持式廚房電器應為II類或III類器具。
引用第0楼hmj347于2007-08-03 16:08发表的 Ⅰ类Ⅱ类电器到底如何区分? :
跟大家探讨一个问题,我想这个问题同样也困扰很多年轻的家电工程师,这个问题就是:
Ⅰ类Ⅱ类电器到底如何区分?据个例子:
1)传统的饮水机由于左右侧板都是金属的,没有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属于Ⅰ类器具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全塑壳体(当然了,这个塑料壳体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的饮水机,由于壳体与基本绝缘形成了附加绝缘,也就是说,万一内部的基本绝缘一旦失效,它对电击还提供独*立的(附加绝缘的)保护,它是不是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是不是可以取消接地线?
2)同样的道理,一般的搅拌机(食品加工机)一般是塑料壳体(假如是ABS),形成附加绝缘,它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异议。但是,假如,该ABS塑料壳镀铬后不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那么该产品是不是不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而是属于Ⅰ类器具,要加接地线了?
你的搅拌机里面应该有附加绝缘的啊,不可能塑料壳镀铬塑料壳直接与里面的基本绝缘接触的啊,我们公司的产品也是搅拌机,外壳是金属的,也是Ⅱ类电器的。
引用第57楼zheng于2009-05-12 10:37发表的:
你的搅拌机里面应该有附加绝缘的啊,不可能塑料壳镀铬塑料壳直接与里面的基本绝缘接触的啊,我们公司的产品也是搅拌机,外壳是金属的,也是Ⅱ类电器的。
zheng兄没有仔细阅读我的信息,我知道,搅拌机有很多是采用金属的(例如不锈钢、铝),属于二类器具,这点没错,但是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要能满足附加绝缘的要求。假如你的产品的外壳不能满足附加绝缘的要求,能归为二类器具吗?有的产品假如是塑料外壳(不电镀)的,能满足二类器具的要求,塑料外壳电镀后就很难说了,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例子:塑料外壳没电镀时满足附加绝缘没有问题,但是外壳电镀后1200V都过不了。
受教,对器具的类型理解更深刻了
看过前辈们的讨论 个人觉得更糊涂了 是我太笨还是我理解能力差。
如果同一个产品 同样有基本绝缘和双重绝缘,那区分i类和ii类的方法是不是就是判断是否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