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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产品] III类结构检测方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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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III类结构,如果不能符合22.26的要求,我会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如果能通过,则判合格。# {( p2 a7 J" v1 p8 }# [: @2 [  O
以前都是这样做。+ Z' y0 ]# P6 y& O5 p' N1 U: Q
这样做对吗?0 |" P( e' R1 k1 W; C3 U
大家是怎样做的?2 O  A4 |) |, B) |, |7 n
我现在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 21:48 | 只看该作者
还真的蛮复杂,不太易说清,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9 x. V0 h2 t* x3 S; z     据此将其视为带电部件不合适,因为它与带电部件的绝缘可能符合基本绝缘要求;如果绝缘不符合基本绝缘要求,与外壳之间又不符合加强绝缘要求但符合附加绝缘要求,判什么条款不合格呢?5 s* w* ?4 ?  C  b8 k  `, f- N" }$ [5 v
     可以根据设计意图判定,尽可能减小不合格项数量,尽可能使不合格处成为整改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5:47 | 只看该作者
炮兄长假都不休息啊?
9 ?5 K' s+ _! I: n+ W# q" I! H6 s) I% t* K& L9 h9 }- P' M* j& l
我是对标准中% p9 _% g! U% }$ n! w$ B$ E7 x2 I
7 z( O9 e2 c) G2 g; w
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防护后能通过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都不能判合格。
' B9 N2 A. L2 \
4 |8 s9 v1 L( p3 v' ^2 e感到不解。
地板
发表于 2011-10-2 16:1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6:2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山炮于2011-10-02 16:12发表的  :" r+ M& |5 A' Z. z- [3 i
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我以前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 d3 D+ ^0 v+ K: [' c! a7 h但是现在看标准,发现不对头。
6#
发表于 2011-10-2 16:23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发现?那里不对?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7:27 | 只看该作者
III类结构的定义中只涉及到了电源、电压,没有涉及到结构。  F: D# Q( b! b+ X
是III类结构就应按22.26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判其是否合格。再返过头来推翻其定义?
) P" B4 @8 o7 d5 A: z* x
9 v' [0 A4 K4 L( L$ a8 x% l1 \我也认为这样理解标准太机械太死板。' k% t* y5 E5 ?2 K2 R5 L- W' i! ]
$ w8 }0 X( t! C4 T% u7 m) `+ j
可是,再看“5.15如果器具带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则按对I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是否合格。”显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 ]; M; r. c
' P. j# [6 Y6 s3 z& o, W2 y3 J
也许是因为人们对低压电子元件容易失去警惕,因而出现问题才有此规定?
. }3 X+ m) P3 S( d7 X% Y& @; O可是这样也有说不通的地方,还存在其它问题。
8#
发表于 2011-10-2 23:30 |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问题呀,如果该部分不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自然就不属于III类结构,如果以非III类结构对其进行考核能符合标准要求,就不应将该部分视为III类结构,更不应以条款22.26判其不合格。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07:42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该部分确实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完全符合III类结构的定义。
10#
发表于 2011-10-3 08:39 | 只看该作者
那这类部件与易触及部件绝缘考核就要按双保护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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