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9楼jonry于2008-01-28 14:23发表的:
这样就可以起到接地保护的作用。
而且这时产品就可以归类为Class I 器具,标准里22.33的那句话,只是针对Class II结构。
除非像我前面说过的,你能用接地金属将电热元件与水接触的玻璃容器完全隔离开,否则你器具接个地算I类,可触及的水部分仍(要求)为II类结构。还是通不过。
在外面加一层外壳不行吗?外观不好看主要是看设计的怎么样啊.
引用第32楼clever于2008-01-28 15:35发表的:
在外面加一层外壳不行吗?外观不好看主要是看设计的怎么样啊.
不是外面要加,恐怕里面要加。
引用第31楼caballo3157于2008-01-28 14:52发表的:
除非像我前面说过的,你能用接地金属将电热元件与水接触的玻璃容器完全隔离开,否则你器具接个地算I类,可触及的水部分仍(要求)为II类结构。还是通不过。
从壶口引一接地金属片,再使整个底部也盖一层接地金属片
可以在接地金属上刻上动物啊,植物什么的图案啊,这样就增加器具的美观度了
根据标准22.33要求是应该做成2类结构,直接与加热元件接触的应用双重绝缘,电热膜的热水器采用的是一类结构,外壳接地。
根据楼上提示,又看了一下标准,如果你能将壶底做成双层,即如果你能将加热体与液体之间做成双重绝缘,也可过22.33.。因为这时液体接触的是“附加绝缘”
谢谢各位的指点。做成双层,不知道在设计上是否可以做到,明天去咨询一下客户。
我又来了,客户做成双层的,是无法实行的。我们提出的方案他们又无法实行,可又坚持要做CCC,真的不知道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