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贸发局发布的消息称,欧洲主要的消费者组织——欧洲消费者联盟正向欧洲委员会施加压力,要求将当下仅针对含双酚A婴儿塑料奶瓶的禁售令范围扩大,除要包括所有与婴儿有直接接触的含双酚A产品外,该联盟还特别列出了需重点关注的12大类含双酚A的消费品,并号召2~3年内在欧洲停止销售所有含双酚A的产品。由此可见,需被欧盟双酚A禁令警醒的,绝不仅是国内婴儿塑料奶瓶的出口企业,因为这可能只是双酚A连锁影响的序幕。后期,其对中国其他行业和企业出口的“阻滞”效应还将逐渐显现。7 K3 s$ n6 S) k) _
尽管目前,欧洲委员会尚未就欧洲消费者联盟的这一说法作出官方回应,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抵制含双酚A产品正逐渐成为欧洲乃至其他各国消费者选择商品时的共识,而这种“共识”极可能发酵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绿色壁垒。由此,国内相关出口企业要多关注、早调整。
# B- W A8 }" u6 K- ^+ U 欧盟双酚A禁令风四起
- t/ t# T W' g) {4 C. A8 U) o 双酚A禁售令的影响范围,早已跳脱了婴儿塑料奶瓶商品本身,呈现出向多个行业迅速扩散的态势。欧盟并不是第一个对双酚A“开刀”的国家。在欧盟之前,加拿大就曾在2009年、2010年对双酚A连下两道禁令;后期,美国多州和法国均明令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含有双酚A的奶瓶等产品。
9 m" ^. v' P) H$ e- ` 眼下,虽然欧委会方面尚未就消费团体提出的扩大含双酚A产品禁售范围一事明确表态,但其成员国早已开始对双酚A“磨刀霍霍”:2011年4月15日,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及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公开建议称,要采取多项措施来避免儿童接触双酚A。建议措施包括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简称REACH规例采取相应行动。加拿大是全球第一个公告双酚A为有毒物质的国家,在其2010年公布的双酚A产品禁令名录上,只有8类产品被明确提到需要禁售。! L+ a9 A& g4 _+ q i. j7 d
而今,不到一年时间,欧盟有关方面提出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含双酚A产品品类,就已上升至12大类,包括装载饮料与食品罐、厨房塑料刀具及微波炉陶瓷器皿;有塑料外壳的电子设备如咖啡机;储存媒体如CD、DVD及蓝光光碟;印于热敏纸上的现金收据;应用于牙科的填料及封密材料;休闲设备如滑浪板及网球拍;医疗设备;建筑材料如地板物料、填料及黏合剂;油漆与光亮剂;以及奶嘴的外层塑料保护罩等等。出口产品销售的终端决策人——消费者“抵制双酚A产品”的共识已然形成,随着海外市场怀有这种共识的人数规模逐渐加大,“双酚A”成为又一道钳制出口企业的“绿色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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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所谓双酚A即为一种化工原料,由于在塑料制品的制造过程中,添加双酚A可以使其具有无色透明、耐用、轻巧和突出的防冲击性等特性,还能起到防止酸性蔬菜和水果从内部侵蚀金属容器的作用,因此常被用于罐头食品和饮料的包装、奶瓶、水瓶、牙齿填充物所用的密封胶、眼镜片以及其他数百种日用品的制造过程中。4 M0 P: U+ m7 l$ {
出口企业在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动向的同时,还需根据自身产业情况,自行选择是否要进行产业调整。出口聚碳酸酯(PC)制品的企业已无缓冲余地,建议做好生产方式转型或寻找双酚A替代物的准备。
7 s) s& ~8 E2 {9 K 至于其他同样名列欧洲消费者联盟重点关注名单的产品,以热敏纸为例,中国造纸协会秘书长赵伟表示,热敏纸的确含有双酚A,但是与PC等材料中双酚A的含量相比,热敏纸中双酚A的量可以说微乎其微。产品中究竟多大含量的双酚A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国际国内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出于担忧而进行的转型,也是盲目的。建议热敏纸类产品出口企业,不妨先密切关注,静观其变,待一切规则、制度明朗化后,再去选择是否转型及转型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