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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资讯] 重要:GS认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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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8 15: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根据ZLS近期更新,对GS厂检要求和GS认证过程中CB报告的使用,提出了两个重要说明。详细内容如下:
! R& ^, F/ |8 |6 o
7 y6 b' l0 w6 [9 iGS认证过程中CB报告的使用$ x  g! l+ D. b9 x5 J
4 n5 r# k$ D( x) i/ V5 Q
在ZLS主页(http://www.zls-muenchen.de)公布的文件FAQ10-04里,条文规定,GS认证机构不可完全接受制造商或其他实验室的CB测试报告并直接授予其GS证书。GS认证机构,须自行执行所需测试的主要部分或委派同类机构完成。1 I. N7 S# T9 J$ X
测试报告转让的唯一例外是不同GS认证机构之间的转让。即使是GS认证机构之间,他们在授予GS认证标志前也必须严格评估和处理需转让的文件,并确认测试的合理性。
/ B: Z6 A0 I4 Q8 C2 T
2 A. G: G! L* \" P- ?5 {GS厂检8 u0 [5 X- o3 r- P& l6 ~2 p# Z
; x* q; G3 g/ V* p; p, U
在ZLS的主页(http://www.zls-muenchen.de)公布的文件FAQ 10-02里,条文规定了用于授予GS标志的厂检报告的最长有效期。用于申报一项新的认证或基于技术更新认证的厂检报告的有效期不应大于6个月。这意味着不同情况下的检验将受到影响,如:* h4 v2 l/ y! d% v4 n/ r/ }5 D) ^  n
! E# t) B# H/ d$ m5 @: ^; ~
情况1 - 未检验过的首次认证
* k8 N' h7 g7 P2 c' S0 ^4 t5 e许可前的厂检必须在新的GS证书签发前6个月内通过检查。认证机构将确定后续检验工作的周期,通常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
- n! f; |' i! C* a# ^8 [* _# U- k$ R1 d( ~
情况2 - 新项目认证、技术更新或认证证书的重新颁发
4 \5 d6 `8 S( A! U. i$ k对于每一个新项目认证,技术更新或认证证书的重新颁发,通过许可前厂检可得到一份新证书。然而,如果对同一产品种类的后续检查在最近6个月内已经完成,且没有发现不符合项,许可前厂检则可被省去。; I& J$ O# Y8 z7 t" M$ _
如果同一产品已通过检验,许可前厂检报告可在12个月内保持有效。
9 A' [3 e7 M7 E# Q# W7 }
# X- \+ ?5 C- T9 u6 `1 \8 U% l& Z' g情况3 - 仅基于行政变更的证书更新
& u/ y4 V! l; @# A/ h对于OEM证书和不更改产品技术参数的更新证书,即使最近一次检验在6个月之前,也不需要额外的检验。然而,供参考的后续检验报告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且应为同一产品类别,并没有发现不符合项。, r0 G; X8 I- @6 x; q
此更新内容由ZLS发布,适用于所有的GS认证,无论您是通过哪个认证机构作的认证。
沙发
发表于 2010-3-18 16:2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谢谢
板凳
发表于 2010-3-19 08: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错在学习当中
地板
发表于 2010-3-23 16:44 | 只看该作者
比价实用,谢谢楼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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