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元旦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楼主: cornflower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准学习] 各位电线电缆专家,CCC的标准GB5013和GB5023是否在2008年要更新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8-12-25 16:33 | 只看该作者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最好是能有完整的2008版本,也謝謝了!
12#
发表于 2009-1-14 15:13 | 只看该作者
补充5023.1-2008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安规

x
13#
发表于 2009-2-4 13:38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32632-keyword-5023.html
% R" \6 J6 n" T8 K2 P0 ZGBT 5023.1-7系列标准哟!!!
14#
发表于 2009-4-21 12:33 | 只看该作者
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11号公告《关于执行GB/T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标准有关要求的公告》
15#
发表于 2009-4-21 12:35 | 只看该作者
GB/T502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包括GB/T5023.1至GB/T5023.5、GB/T5023.7等六个分标准)已发布,并将于2009年5月1日实施。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GB/T5023-2008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5 z( Q, E" j8 ^) E+ u) ?6 f; z) C  一、自2009年5月1日起,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2009年5月1日前,申请人可自愿选择GB/T5023-2008(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或者GB5023-1997(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
# U2 @" }% o( p% F8 b+ u5 e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10年5月1日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证书转换不需进行差异/补充试验;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0年8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J5 s7 V- c' v9 I) M
  三、对于2009年5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1 n+ _0 _% H- G/ V
  四、对于以“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转换为CCC证书”形式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如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CCC型式试验报告,则须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全项目型式试验。
0 V& q  c4 {+ P! R8 \3 |% p3 q% X  }  五、新版标准不再包含旧版标准中的“扁形无护套电缆”227 IEC 42(RVB)(此产品将被纳入修订中的JB/T8734标准),自新版标准实施之日起,该产品暂不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机构暂停已颁发的“扁形无护套电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期12个月。如暂停期间相关标准发布,具备“扁形无护套电缆”实施认证条件,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申请换发证书;如暂停期满,仍不具备“扁形无护套电缆”实施认证条件,认证机构注销已颁发的“扁形无护套电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8 v- }# _# E3 p: i6 U1 Q' v# s
  六、新版标准增加了导体温度90℃的聚氯乙烯护套软线60227 IEC 56(RVV-90)和60227 IEC 57(RVV-90)。2 e0 |! M7 }) N& @) f6 |" k4 n
  自通知之日起,对《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线电缆产品 电线电缆》(编号:CNCA-01C-002:2007)附件1中, “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单元的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其型式试验送样要求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结果见附件2。新申请“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单元产品认证的,应按附件2要求选送样品进行型式试验。申请扩展新版标准增加的产品型号的,应送最多芯数和最小截面的1件样品进行型式试验(高电压等级的可以覆盖低电压等级的)。
- q. a. j# T% g* p% Y% Z/ T  自2010年5月1日起,上述新增型号规格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安规

x
16#
发表于 2009-5-14 16:09 | 只看该作者
下不了???要压缩分卷,请各位帮忙!
17#
发表于 2009-5-14 16:1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sailor19800
18#
发表于 2009-7-21 09:09 | 只看该作者
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3号公告《关于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公告》$ C; O, @5 |$ h/ W) H9 h. P" N
      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标准GB2099.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0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1003-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已发布,并将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应的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5 p1 w! p- n; I3 ?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8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GB2099.1-2008、GB1002-2008、GB1003-2008(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或者GB2099.1-1996 、GB1002-1996、GB1003-199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09年8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7 m0 w, M+ W$ l  T9 {$ V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依据附件列明的需补做实验的差异检测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予以暂停;2010年11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 r% x9 M8 k$ O$ n. ~9 k) v. J  三、对于以“原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CCEE)转换为CCC证书”形式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如不能提供完整有效的CCC型式试验报告,则须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全项目型式试验。- o  U9 X) M; ~% Y3 H# l
  四、对于2009年8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 d  n) J5 p1 W, z4 }3 a8 o  T                                                                    二○○九年一月八日
19#
发表于 2009-8-27 17:0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誰有5013.8的最新版,在標準上說GB5013.8最新版是2006,其中有追加245IEC89的規格,但我確認了一份2006版的標準,都沒此規格的描述哦。
20#
发表于 2009-8-28 09:2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1楼zw1316于2008-11-13 11:00发表的  :; M. c: L/ K7 y9 A2 @
一个最近CCC认证电线电缆认证实验规则.我都了,还需要20个金,真的有没有搞错。在说那个都不最新的!以后请注意!我的朋友!
“CCC认证电线电缆认证实验规则”不是2007版吗?你有更新的请上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11-5 16:37 , Processed in 0.06983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