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5-27 14:08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 W' E1 C, w% a6 W' q各相关认证企业:
4 { E6 R$ d: b' W, z g5 Q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发布,并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4343.1-200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此,我中心修订了CQC12-448100-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通则》、CQC64-448157-2014《空气净化器安全与电磁兼容、除菌、净化、节能、环保认证规则》、CQC15-448103-201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涉及业务类别见附表),现将修订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修订内容: 依据标准由GB4343.1-2018代替GB4343.1-2009。 二、 实施要求: (1)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0年6月1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自愿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完成之前,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按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进行产品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21年9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的,将予以撤销。 三、 https://www.cqc.com.cn/www/chinese/c/2020-05-27/556367.shtml 附表:涉及业务类别
' V7 q" I2 L* i/ f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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