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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话题]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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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7 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有没有相关文件, W6 r# Z( h3 e! n
沙发
发表于 2014-5-7 11:29 | 只看该作者
你在中国见过0类器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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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7 11:39 |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附录U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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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7 14:1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可以的,看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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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8:10 | 只看该作者
GB4706前言部分国家差异中有这句话:
9 h/ ^- h8 E0 _  N4 T5 T: ?5 N3 c6.1:0 类和0Ⅰ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和南斯拉夫)。
5 r) C+ P1 w" g: q( y5 M4 P0 K5 {可认为这些国家是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的,但中国不在此类。所以按标准来说,没有说明中国不允许,但是实际市场基本没有。我想知道的是CQC依据什么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出现。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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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9 11:12 |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  第2部分,灯具的分类,已没有0类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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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9 11:2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在中国,家里用的时候,很多都是0类的,特别是广大农村,都是没有接地线的,所以就从原来的I类变成了0类,包括我自己家里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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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12 16:53 | 只看该作者
方法二:电气强度+ a# X6 y. }7 s  C& ]' z
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验电压值(有效值)和施加的部位按下表进行。: o! {# i0 L. r1 N
试验电压(V)$ u% b5 f$ Z3 X9 H+ {7 Q
O、OⅠ、Ⅰ、II 类器具
9 k. n* X# W9 N  n7 U! e- V额定电压
8 \  b9 R/ b2 f1 P) @. @施加试验电压的部位 III 类器具
: X  o) I9 U( a≤150V >150V
2 \! I& j& W5 W+ I$ }/ |带电部件和通过下述绝缘方式进行隔离
8 [/ |' h" d% f- }9 l/ Q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2 N$ {' U9 O0 A! ?
——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800 1000 400/ g5 l: v, |  T3 W
——用加强或双重绝缘隔离的*(1)(2) 2000 2500 ——  T% T+ T" h: K9 ?3 m
*(1)对于O 类器具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 g; b+ J3 T! a, W' \(2)对于0Ⅰ、Ⅰ类器具中的Ⅱ类结构部件如果认为不合适则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3 z! Q9 q* P7 d1 H& M5 W) P9 w* Q8 @& z' \1 U
这是CQC 家电规则的附录,是可以有O类的哟。

点评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4 08:04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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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08:04 | 只看该作者
plmijb 发表于 2014-5-12 16:53 7 L! g3 p. U$ z8 x0 C- X! H
方法二:电气强度
  u1 H; C1 j. M  P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 ...
  |; r' l# j" `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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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23 10:43 | 只看该作者
国内市场上卖的那种热得快,不知道是否算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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