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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话题]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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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有没有相关文件
: r( ]3 \" [  r: ]$ s
发表于 2014-5-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中国见过0类器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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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附录U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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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可以的,看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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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GB4706前言部分国家差异中有这句话:
8 G1 Q6 [, B3 c  ?" h6.1:0 类和0Ⅰ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和南斯拉夫)。
5 J# b. J1 X% D可认为这些国家是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的,但中国不在此类。所以按标准来说,没有说明中国不允许,但是实际市场基本没有。我想知道的是CQC依据什么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出现。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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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  第2部分,灯具的分类,已没有0类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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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中国,家里用的时候,很多都是0类的,特别是广大农村,都是没有接地线的,所以就从原来的I类变成了0类,包括我自己家里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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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二:电气强度
  r' A. b* h3 q- f" u5 t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验电压值(有效值)和施加的部位按下表进行。
4 |$ }3 j# n  B6 F试验电压(V)- B/ O; J4 Y! ~" ~; Y+ }: n
O、OⅠ、Ⅰ、II 类器具5 j+ a$ o. ]7 ?5 B, h
额定电压# V# Z* _  n7 Q) O& n
施加试验电压的部位 III 类器具
6 c) m( ]: q* i6 K0 A≤150V >150V7 T) F" y2 A# V+ N4 ?0 y, g
带电部件和通过下述绝缘方式进行隔离
& n/ z2 M# p, g$ z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g& b- j* F2 o- V
——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800 1000 400
5 q: {- i+ c# S6 G2 `——用加强或双重绝缘隔离的*(1)(2) 2000 2500 ——6 }' `/ Q) f: K; C5 d
*(1)对于O 类器具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 {& H$ U3 B2 p% A" c(2)对于0Ⅰ、Ⅰ类器具中的Ⅱ类结构部件如果认为不合适则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F6 S; d/ T' W% D  [) I4 u3 g" S; P

# @) D6 {. E0 o' g( D: v6 u; B4 y这是CQC 家电规则的附录,是可以有O类的哟。

点评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4 08:04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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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plmijb 发表于 2014-5-12 16:53 . v- D- W0 z5 q' e( h) g# Z
方法二:电气强度! A# p8 h  }: b7 x  X
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 ...
1 w: A% Z3 _9 h3 y0 G/ Z+ }) y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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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市场上卖的那种热得快,不知道是否算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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