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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灯具] 出口美国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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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请问各位,外置驱动电源的LED筒灯和面板灯,通过防水接头连接驱动的灯体的,出口做商检时按照什么标准测试的?可以分开单独出货吗?
发表于 2012-10-1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检这东西没有接触过,像国内的话都是按照料国标来的,出口的话,应该是目的地国家的标准吧
发表于 2012-10-1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口美国的灯具应该是按照UL标准呢
发表于 2012-10-1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商检,就和他们商量着检呗
发表于 2012-10-1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检是先考虑进口国的标准,其次是国际标准,再下来就是我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像你出口美国,是按照UL标准就好了,很简单的。关于是否可以分开出货,就得首先考虑你在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型式试验备案的产品信息了。要是你当初报备的是灯具,那就不能分开出货,必须是一个整体(不可徒手拆卸)。要是你当时报备的是低电压LED模块,那你就可以分开出货,把电源作为配件,但在说明书上要有提示语或警告语。反正千万记得产品和包装标识和产品实际参数信息要一致!希望对你有用!

点评

再加一句:商檢局出的型式報告是按IEC的標準出的。沒有寫到GB或UL.  发表于 2012-11-10 16:50
完全支持!!我們做商檢時也就是這樣的,參數一定要一致,用的符號一定要規范!  发表于 2012-11-10 16:49
发表于 2012-10-1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类产品第一次做商检是要做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报告里边是灯具整体,到时你们出货就出灯具整体。商检会和型式试验报告对照的.
发表于 2012-10-15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按IEC相应标准做的
发表于 2012-10-15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分开,也可以放在一起,就是做一个型式试验,出美国的话你就照UL标准做样品,再拿过去出入境检,委托单填好要求照UL标准检,(曾经我们工矿灯做商检时,样品是按UL要求做的,结果他们按照IEC要求检,给我开了好几个fail项,折腾了好久,坑啊)不过他们出报告的时候还是写的参照IEC标准,然后写着该产品只适用与美国、加拿大地区,不过呢,如果你产品要出口欧洲,你用这份安全报告也能去备案。我们的硬灯条也有出口,商检时就是灯条和配件线分开做的。
发表于 2012-10-1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句,其实你按照IEC标准做样品,然后按IEC要求出报告,不管你出美国还是出欧洲,出入境那边都能接受的。要是按照UL标准做,报告里会加"产品只适用与美国、加拿大地区"这句话(反正广州出入境是这样的),这个比较坑爹的,上次拿着这报告去出入境备案,他们看到了这句话然后说你们这个灯还有出口欧洲的吧,搞的我们心里都有点虚。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感觉商检就是有点麻烦的的,很难打交道,我们一个筒灯商检型式试验,整改不说,拖了四五个月啊!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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