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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了一包12元钱的维维豆奶,中了一台32英寸的液晶彩电,这样的好事就让李先生给碰上了。本该满心欢喜才对,可兑奖的过程却是一波三折,生产企业拖延时日迟迟未给兑现,并以串货为由,搪塞消费者,无奈的李先生只...
$ k. e# ^, E- F3 a 买了一包12元钱的维维豆奶,中了一台32英寸的液晶彩电,这样的好事就让李先生给碰上了。本该满心欢喜才对,可兑奖的过程却是一波三折,生产企业拖延时日迟迟未给兑现,并以串货为由,搪塞消费者,无奈的李先生只能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D: g0 _7 K/ s( G3 F* I/ S3 Y: O
5月31日,李先生总算等到了好消息,生产厂家已表示同意兑现,下周一就把液晶彩电送过来。
8 X, B$ v B2 n4 g% n8 T 一波三折 中了彩电大奖难兑换( {1 b" P( v- c& J( m# J8 \
今年2月28日,在余姚市兰江街道郭相桥一家小超市,李先生花12元钱购买了一包“维维”豆奶粉。回到家准备食用时,他发现包装袋上标有“即日起凡购买印有‘欢乐健康20年'活动标识的维维产品,在包装袋内可找到一张兑奖券,您就有机会获得精彩大奖”的字样。打开包装袋后,居然发现真有一张“欢乐健康20年”兑奖券,没想到李先生幸运地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一台32英寸液晶彩电,价值约2800元。2 Q$ i) ^: M0 p; t. b
12元钱一包的豆奶粉居然中了一台彩电,这下可把李先生给乐坏了。根据奖券上面的提示,李先生马上联系了生产厂家。江苏徐州的这家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叫他先把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兑奖号及盒子里面的合格证都报给公司,并让他再等上一两个月,公司就给他兑现。( H: v; _& F6 q$ J: Y3 `* }1 @
一个月后,李先生仍未接到厂方的领奖通知,眼见日子已快逼近“兑奖登记截止日期2012年3月31日”,他急了,多次致电厂方,对方却总说会尽快处理,但就是不见奖品兑现。李先生越想越气:“难道公司搞活动没有诚信,是想欺骗消费者?”* ]4 E& H* u" h4 ^
工商说法 厂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 Z- O0 w1 E& G 都三个月了,这奖品还是没给兑现。李先生最近一次联系厂方,对方却说这是串货了,不能兑现。无奈之下,5月28日,李先生拿着包装袋和兑奖券找到工商余姚分局江南工商所投诉。) A" S( c7 J! V: b
接到投诉后,江南工商所工作人员马上给奶粉零售商打电话。零售商说,东西是在他这里买的,但他们不会给兑奖。然后,工作人员又拨打了生产企业的电话,厂方却说,产品有串货现象,宁波地区是500克的,杭州地区是450克,江苏是400克的。而李先生购买的豆奶是450克的,不应该是宁波地区销售的,也就是说串货了。
: v) s& c/ i2 i8 s 但这也不能作为不兑奖的理由。工商余姚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相关负责人认为,生产厂家的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已经损害消费者权益。有奖销售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商家采取这种方法促使消费者购买他们的产品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作为商家,既然搞了促销活动,就应该讲诚信,该兑现的奖品应该要兑现,不能以种种理由推脱。企业这样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利,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企业形象。6 s0 Y8 j/ m* F
这几天,余姚工商部门与江苏徐州工商局取得联系,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5月31日,李先生总算等到了好消息,生产厂家已表示同意兑现,下周一就把液晶彩电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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