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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产品] 困扰多年的问题:怎么看带接地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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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09: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问题1:家电器具内部线(基本绝缘)触碰到可触及的接地金属的时候,按29章的要求,是否合格?判定条款是?+ J( T0 m( \5 A3 N/ \
问题2:接地防护不是绝缘防护,如何正确看待接地防护这一概念?7 J8 I! R* z2 j; P: 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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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3 17: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assagere 于 2020-6-23 17:14 编辑
; c$ d3 F1 O2 C; F1 Q3 u; |) x8 w! F& J' ]# E! e
个人觉得,内部基本绝缘接触了已接地的金属外壳,是允许的。但开孔部分,如手指测试接触性时,依然不允许手指直接触碰到基本绝缘,因为如果基本绝缘失效,但接地保护失效时,就会有危险,除非接触基本绝缘的同时,手指与外壳的接触始终有效,但这是个临界值,要求触碰不到就可以了。/ \* k/ }) U; h0 c
9 L5 l" L9 z* W
关于问题2,这其实和点击保护基础逻辑有关了,我们大家知道也简单,男的安规工程师,喜欢多思考的,都会有自己的体会。
- \3 v* @1 j$ E( w# r, Z* J
6 o* i' @' Q2 _" T: [: z5 W双重绝缘 --  基本绝缘 + 接地保护  --- 等效于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的爬电距离和净空距离 --- 一类器具和二类器具的不同耐压值/ n- r" J( }6 k' C3 o% z9 U2 ?2 r
- Y6 _6 t0 j5 C/ P  C
以上的这些,其实都是防触电,除了漏电流、电容等元器件放电外的防护措施的核心,但仔细想想,这些措施其实都是等效可替代的。比如:& F5 f/ B! d' f- z9 p
1、金属外壳做II类器具时可能成本会高些,那可以做成I类器具,内部线可以降低成本(基本绝缘),于是双重绝缘就变成了基本绝缘+接地了;
3 l* `6 A1 Z0 H4 T, ^2、金属外壳的I类器具上有一面是开孔的塑料面板,这时此部分就无法按“基本绝缘+接地保护”的方法来实现,那可以采取等于附加绝缘的空气距离/爬电+有基本绝缘的电线,又或者直接采取双重绝缘保护措施,如外部的橡胶电源线、塑料电气外壳(物理强度要有),那就可以直接触摸了了。3、在金属外壳内部紧贴着一层加强绝缘时,需要对加强绝缘打对应的耐压。
9 j+ A. m2 u# Z3 Z/ Q6 _8 _  n+ p; O- k+ M0 L
这几项内容的替代体现的就是安规的双重保护原则(双重保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在符合社会经济水平和可承担成本的基础上一种合适的保护水平)。接地保护,其实就是相当于附加绝缘,尽管他们保护的机理不一样,如接地要依靠地线有效接地。
: ?# S# P( V$ D1 W: H$ ^& r( ]" ]. R7 d/ }( o7 j# ]* L* C( O5 f
所以,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安规工程师,这些基本内容要熟悉,想想也没啥区别啊。
; V4 T# p7 j* d$ k6 k) s# ]
9 N1 U1 g# P# X5 O
) V. l1 W8 z+ n8 ]( T( b) t5 M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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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6-18 10:32 | 只看该作者
1.合格。27.1要求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I类01类 器具的易触及金属外壳应永久可靠的接地,你这个已经接地了,电源线也有基本绝缘,可以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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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6-18 10:33 | 只看该作者
2.接地防护是在绝缘的基础之上另外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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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10:52 | 只看该作者
另外,这种探头连接可靠吗?外壳接地且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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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0-6-18 14: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kjun 于 2020-6-18 15:00 编辑 , j/ b0 q% D+ s0 K. Q
4 g: d# s: x- h# p' c, y8 E, `, r  u
做安规,不懂电学原理可不行啊。接地防护是指,一旦基本绝缘失效,就会漏电到电网的地端,这样就能及时的触发墙上的漏电保护开关断电, 电器就无法正常使用了,消费者就会把它扔掉。
* h$ p6 F; G+ M+ I$ D*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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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6-18 23:04 | 只看该作者
接地保护是器具防触电保护的一种,具体考察器具的结构时,是与接地结构关联的。只有双重防护的器具才是符合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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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8:56 | 只看该作者
wsl 发表于 2020-6-18 10:32
# s. c( O7 B! m1.合格。27.1要求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I类01类 器具的易触及金属外壳应永久可靠的接地,你这个已经接地了 ...

& r: ~$ W1 |. Z  z4 s$ p内部线算基本绝缘,外壳接地,两者接触了,这个时候需要考核爬电距离吗(线到可触及表面)?外壳虽然接地,但可触碰的。标准上没有说到接地防护可以等同于绝缘防护,可不可以认为只要符合27.1,接地防护就等于加强绝缘的作用?

点评

wsl
I类器具的基本绝缘本来就和接地金属接触的,只要外壳没有能使人认为是II类结构的东西就可以了,I类本来就是只有接地和基本绝缘,考虑也只看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基本绝缘就是电源线的皮,除非有些地方是II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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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0-6-23 10:01 | 只看该作者
JUMIN 发表于 2020-6-22 18:56
# S2 ?! ^1 R# n8 }内部线算基本绝缘,外壳接地,两者接触了,这个时候需要考核爬电距离吗(线到可触及表面)?外壳虽然接地 ...

( b- z( I" c4 Y* m6 PI类器具的基本绝缘本来就和接地金属接触的,只要外壳没有能使人认为是II类结构的东西就可以了,I类本来就是只有接地和基本绝缘,考虑也只看基本绝缘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基本绝缘就是电源线的皮,除非有些地方是II类结构才需要考虑其它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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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20-6-28 08:37 | 只看该作者
passagere 发表于 2020-6-23 17:09
; r% j+ p% E" g9 q1 Y8 b个人觉得,内部基本绝缘接触了已接地的金属外壳,是允许的。但开孔部分,如手指测试接触性时,依然不允许手 ...
- K" F% F2 u/ {6 S9 `8 P' ?
十分感谢这么用心回答我的问题,你的回答中有一句:接地保护,其实就是相当于附加绝缘,尽管他们保护的机理不一样。附加绝缘到可触及面是有爬电距离要求,如当接地保护是附加绝缘,按29章,内部线触及到接地外壳就不合格了。当然我也是明白你是打个比方.

点评

你好! 也许是记错了,但附加绝缘应该是可以触摸的。外壳,某种程度上说也可以是附加绝缘。如塑料外壳内部爬电和间隙只相当于基本绝缘,而绝缘外壳的耐压,只要符合附加绝缘要求就可以,这个外壳是可以触碰的。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6-30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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