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端午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2617|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体系不合格项报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上次我们实验室内部的质量体系审核被发现一旧的没受控的标准与新的受控标准放在了一起,然后要写一份不合格项报告,上面主要的内容有发生的原因和纠正的措施。初次填写的原因是作为参考标准学习,纠正措施是盖个参考标准章继续使用或者退还销毁。这样的填写审核部门说不符合要求,要重写,还好这是内部的审核,只是重写,但要怎么改还真不清楚!暂只考虑这报告能符合要求,以后就加强注意,还望高人帮忙!
沙发
发表于 2008-11-19 10:02 | 只看该作者
做事情做人都需要厚道的,不可糊弄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10:04 | 只看该作者
LS有道理,但事出有因!先解决问题再说!
地板
发表于 2008-11-19 13:01 | 只看该作者
填写纠正措施报告,首先要做原因分析,必需要联系到你为什么在这个质量控制点没有控制好,是由于没有控制程序,还是有程序但是没有执行,还是执行中有人疏忽。分析必须透彻,抓直接原因。LZ写的由于作为参考标准学习,这个没有联系你的控制点,你违反的是新旧版本的文件发放管理失控,导致旧版本文件没有做标识或者收回,也就是文件不受控,那么原因应该可能是:
2 [9 P' ?. M: j* _6 g1 f1.负责发放文件的人忘记收回旧标准或者忘记给旧文件做标识的失职
, J2 q8 I) ]4 g2 I0 d2.旧标准使用人自己打印出来,那就是文件控制程序有漏洞' f  Q& Q2 t0 A0 r. t9 n6 f
' S8 b( B& V& I# K* l+ v
纠正措施也分为短期,长期。但是必须唯一,因为要验正的,要么就这么做,要么就那么做。短期就是要解决当前问题,比如楼主说的加盖参考标准章,那么我们就要看到文件已经盖章。或者已经销毁。不要两个都写,按照哪个做就写哪个。
8 U) H# Q6 \7 m/ J* @长期措施就是要针对上面的原因如何避免再次发生问题,是修改程序文件堵住漏洞还是给相关人员再培训程序防止失职。
5#
发表于 2008-11-19 13:14 | 只看该作者
能够做到这一点已是不错了,要是所有的实验室者能做到这一点就好了。/ O' j7 c3 K( J4 [  V" Y
我觉得不行的原因是,你所也的纠正措施中,只是对这次的不符合做了纠正,还少了如何让它不发生的措施,也就是说你只提到了一半,少了另一半,质系统的精神是为了出现在问题不再发生," {  H. E- L2 s  T0 s
如果这个题是100分的话,我只给你30分
6#
发表于 2008-11-27 18:1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纠正措施问题在于只有纠正没有措施。/ _$ c) l# z; Z" ?* e4 n
一般的纠正措施除了要包括纠正的内容外还要包括如何避免再发生即措施
7#
发表于 2008-11-27 18:33 | 只看该作者
真要做好一个体系还真不容易呀
8#
发表于 2008-12-8 09:3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在纠正措施里加一项预防措施就可以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5-22 08:20 , Processed in 0.14617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