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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的电击防护分类,标准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关键是理解要正确。% Z7 ]3 V( n1 k' _2 O
从上面讨论看,主要混淆有:5 |9 r$ m$ p* z( w$ n" @*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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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类和II类。这在标准中已讲明:O类仅采用基本绝缘,II类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这时,如果你是一个设计者或设计工程师,你自己应该清楚,你所设计的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应该采用什么绝缘;换句话说器具实际是哪一类,是由设计决定的。有些器具,允许O类,也可以做成II类,看你实际是怎么做的。上面讨论的“热得快”,大多是O类,其执行标准应当是GB4706.77(IEC60335-2-74)。如果你是一个认证工程师,直观判定一个产品是O类还是II类,最简单的办法是看标志。因为标准规定II类产品标志上必须有II类电器的“回”形标志(这也是制造者必须注意的)。没有这一标志,检验人员不能将器具做II类看,因为制造者没有II类的承诺。不过很多器具,现在不允许O类结构,遇到这种情况,产品职能FAIL。当然如果产品真的做到了II类,只要改一下标志就可以了。不过要注意O类和II类在绝缘上可以通过打不同的高压来区别,但在实际结构上,还会有一些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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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 H, ~/ ^" b& D' N! tII类电器中的III类结构和III类电器:上面说的充电器是II类,因为它的工作电压是220V,不是安全特低电压(注意III类器具的定义:IIl类 器 具 class III a ppliance: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的电源来提供对电击的防护,且其产生的电压不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器具。)。6楼说的没错。充电器或者电源适配器输出的是安全特低电压,那么使用此电源的电器,如果作为一个独*立产品(不含此电源)可以看作III类电器。一个带有安全特地电压电源供电的器具,但输入又是220V,则整体还应看作II类电器,使用安全特低低压供电部分,可以看作II类电器中的III类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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