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元旦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13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环保体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 n, E% g: B( o; t: ^8 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4 F" a' X1 C4 ], z

% W+ C" T7 |: G6 i5 @& D9 A1 n" \第 1 号
' O  y# w4 v0 w7 ?- w# S% I! F/ w7 E6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V/ l* j/ f5 ?. f. x: K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6 [0 R5 t6 x7 W+ e9 B- i1 N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1 \4 @  }+ l% o. o# e) Z, R1 R% k                      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 h7 i, s& P; |" J
                           二○○八年六月六日) ]+ k" W5 F+ a! G# M
- P8 _/ {: [4 p5 U
* m9 ]7 Q6 O  f
/ U2 Z1 ]# _9 y: X6 V5 M: X/ \  A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 ?4 t/ I3 w# E- A/ h7 j, ^7 e4 Y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 h  ^; u2 ]: Z' y( x$ C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8 i' ^6 B- f6 ~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i8 A8 C: A: \% |( l1 E3 d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s/ e) z2 `0 F  `5 k9 u% e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8 c% h- B+ g* S& y2 N% h
  第四条 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2 b- O5 D: S! e# A
  第五条 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2 d$ \- j% ?" F+ ^4 O5 ^  第六条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T* ~. M' g% ^) e* N; J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E$ q$ ^- ~3 n4 O4 p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N+ w+ O5 d7 o6 ]' l8 r
  第八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 n  l! T* [6 W( ~$ @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o: f9 }' |) U/ C% D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 \4 u0 {/ L2 A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3 J  n* q) n* E9 f# W7 C4 d/ d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 I" |5 y7 x" Z, q) i) I  J  第九条 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安规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11-16 21:21 , Processed in 0.067056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