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来源:晶报 【导语】:当地回应:只是个案,未流入市场。
% L" i6 \; B! ]' z8 m 在大池子里,黑心商家用非食用柠檬酸泡出了35吨金针菇。 日前,福建省古田县查获一起金针菇加工涉嫌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的案件,引起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普遍担忧。古田县副县长肖泽敏在回应关于添加非食品添加剂是否行业潜规则的疑问时说,这是个案,目前没有发现类似情况。
( B! K+ }; v2 ~ B* P 有无添加非食用柠檬酸?
4 s2 c. q8 j% w# n 古田县工商局检查大队大队长潘龙惠参加了5月7日的现场查处。他回忆说,7日,古田县工商局和大桥镇工商所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在大桥镇甘泉食用菌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车间内发现有未标注“食品添加剂”的柠檬酸袋子。
& V+ g0 T, V4 M “空袋有5个,没有开封的有22个。”潘龙惠说,使用柠檬酸应该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如果没有标注就涉嫌非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据潘龙惠介绍,执法人员当即就地查封正在加工的金针菇,已经装袋的有630袋,放在桶内的有68桶,每袋或每桶都是50公斤,合计查封近35吨金针菇。0 z* a: v( S2 r! i: U
记者在古田县工商局看到,查封的袋子上注明是“安徽省蚌埠和盛柠檬酸厂出品”,批号是S—9788—13.0,标准是GB-1988-81,净重25公斤。5 E# `( o# ^. R6 a1 X( I' l" k
据古田县经贸局局长、食安办主任林世晴介绍,食品级柠檬酸的价格比非食用柠檬酸要高一些,金针菇加工厂商或许会出于利益的驱动,在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柠檬酸用来代替食品级柠檬酸,以降低生产成本。. f* o1 e. V' c2 |" r8 z& L% f
5月18日,该案全部移交给古田县农业局。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有存说,这些正在加工的金针菇俗称盐水菇,因为只是中间产品,目前没有标准检验其是否合格,经多方协商,已取样送至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将参考《食用菌卫生标准》,重点检测其农残、二氧化硫和重金属含量等指标。 / O4 P7 _5 r& o, c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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