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加拿大向WTO SPS委员会提交G/SPS/GEN/1282《新联邦食品检验监管框架讨论文件》,告知各成员国其关于新联邦食品检验监管框架的提案。该提案可能会影响加拿大的贸易伙伴。 2012年11月通过的《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The Safe Food for Canadians Act,SFCA)旨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强大的食品安全立法框架,该法案整合了加拿大现有的4部食品安全法案,包括《水产品检验法案》、《加拿大农产品检验法案》、《肉品检验法案》以及《消费者包装与标识法案》,将食品违规的最高罚款额度提高至500万加元。SFCA及其相关法规预计将于2015年初生效。该法案为加拿大食品安全系统的重大改变提供了舞台,因此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将推出一大批食品安全增强活动,该机构将致力于为消费者群体和行业制定新的法规以助SFCA顺利生效。 在此次加拿大提交的《新联邦食品检验监管框架讨论文件》中,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提议将加拿大的多个联邦食品检验法规合并为一个总体系统。CFIA提议用一套法规取代13个联邦食品检验法规,这套法规包括: l 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与跨省贸易食品的横向规定(如:许可、预防控制、成果导向要求、可追溯性、记录保存、审查与补救机制); l 特定商品的安全要求(如新鲜水果和蔬菜),特定商品贸易和消费者保护规定(如标签、识别标准); l 关于信息披露和行政罚款的补充法规。 加拿大已通过G/SPS/N/CAN/700(2013年7月8日)和G/TBT/N/CAN/394(2013年7月19日),向WTO通报了《新联邦食品检验监管框架:讨论文件》。该讨论文件为新联邦食品检验法规规定了宽泛的框架要素。 WTO 各成员可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就提议的框架提供评议意见。收到的答复将被当作磋商结果,并在起草法规时将予以考虑。 在2014年春天将会通报“监管意向通告”(Notice of Regulatory Intent)征求评议意见,该通告还将包含一份对新法规提案的讨论草案和解释性指南以支持新法规框架提案。到时,各成员国将有机会对拟议的法规草案发表评论。 加拿大将在2014年3月WTO SPS委员会会议上更新该举措的状态并建议接下来的步骤。 详情参见:http://www.inspection.gc.ca/food/action-plan/food-safety-regulatory-forum/presentations/discussion-document/eng/1370029593829/1370029641557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