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11日,在墨西哥政府负责管制电信产品认证与进口的主管部门举行的会议期间,宣布了电信产品进口至墨西哥管制的新条例。参加该会议的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墨西哥标准化及工业和外贸服务部、联邦电信委员会(COFETEL)、海关总署、认证机构代表、根据《墨西哥联邦计量与标准化法》所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代表、国家电子通讯和信息技术实验室(CANIETI)和国家电信产业分支代表等。此次会议宣布的电信产品进口管制新规的主要内容有: 1. 自2013年1月2日起,墨西哥海关要求在凡属NOM-121(蓝牙ZigBee 902-928MHZ、蓝牙Wifi 2400-2483.5MHZ/5700-5850MHZ)和NOM-151(调制解调器、传真机)的产品清关时,应递交NOM-121、NOM-151的NYCE PEC证书; 2. NYCE PEC证书持有者可以是实际进口商或墨西哥当地代表; 3. 现阶段海关当局接收模块的NYCE PEC证书,在输入嵌有认可模块的终端产品时,系统的使用手册必须以西班牙语标示终端产品,并且必须显示所嵌入的模块的商标和型号名称; 4. 产品申请NOM-121之前必须先取得COFETEL永久证书,进口商可在产品清关时出示COFETEL证书以便顺利进关。 此外,进口产品若属于NOM-121(900MHz、2.4GHz、5.8GHz的ISM RF)和NOM-151(比如电信)必须出示NYCE PEC证书的副本。如果该产品不属于NOM-121或NOM-151范围,譬如SRD13.56MHz、433MHz的GSM/WCDMA等,墨西哥海关将要求提交系统的NOM安全认证证书以供查验。 厦门WTO工作站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