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泡沫灭火产品国际标准实施 我国主导起草的这两项标准有助解决各国产品标准中性能指标和测试方法不一致等问题 □ 本报记者 朱祝何
* M% y1 |0 \3 z7 w3 y: g 5月15日,由我国提出并主导起草的两项消防产品标准作为国际标准正式实施。; a& F ^3 E* G/ U
这两项名为ISO7076-1∶2012《泡沫灭火系统 第1部分:泡沫比例混合设备》和ISO7076-2∶2012《泡沫灭火系统 第2部分:低倍数泡沫设备》的国际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主要内容及应用范围是什么?标准实施对于我国消防灭火设备生产企业及行业又有何影响?为此,记者近日采访了全程参与制定标准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泡沫、干粉灭火剂及其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ISO/TC21/SC6)的主席张少禹。
$ v1 x2 d Q. o+ e 张少禹说,泡沫比例混合设备是泡沫灭火系统中的一种重要产品,主要作用是按照不同的比例把泡沫液和水进行混合,以提供可发泡的灭火介质。混合比例不同,灭火作用也不同。
' y) i3 v" s" E: ^3 R 张少禹解释称,按照泡沫发泡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及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设备是指发泡倍数不大于20倍的泡沫灭火设备,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厂、炼油厂、油库、飞机库、汽车库、船舶、矿井等易燃场所的B类火灾扑救。
" L6 r2 M4 l# v* g 张少禹表示,这两项国际标准对泡沫比例混合设备的混合比、阻力损失,以及低倍数泡沫设备的流量偏差、发泡性能等性能指标及相关试验方法,作出了统一、合理的规定,有效解决各国产品标准中性能指标、测试方法不一致的突出问题。. ?3 R' e, f% f* q# \6 a
据了解,我国主导起草这两项国际标准,是基于对泡沫灭火系统多年深入研究和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成熟经验,由我国代表于2008年度在ISO/TC21/SC6英国曼彻斯特会议上首次提出的。经ISO组织投票决定,我国以标准工作组组长国身份,会同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和俄罗斯等国家共同起草了这两项国际标准。/ ?* V4 p( v$ _$ }2 D* Z- I; n
在公安部消防局和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牵头组成国际标准工作组,以我国GB20031《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为基础,广采各国标准之长,多次召开国际学术讨论会和工作组会议,与相关成员国积极协商解决分歧,经过3年的努力,最终完成标准报批稿(FDIS稿)。今年4月,标准报批稿经ISO中央秘书处组织公示并由成员国投票,以高票通过审查。5月8日,ISO正式发布这两项标准。' S' n5 e/ O s6 s& A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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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少禹看来,这两项国际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我国消防行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重要成果,开创了我国制定消防灭火设备国际标准领域的先河,反映出我国泡沫灭火系统的技术研究和标准化成果得到较为广泛的国际认可。这对于我国泡沫灭火设备生产企业、设计及使用部门都会有一定影响,为我国制定和修订泡沫灭火设备及相关产品标准、规范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同时有利于提高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地位,增强我国泡沫灭火系统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中国质量报》% n' y5 l* w3 C! \' R* 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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