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欧盟通过欧盟食品及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共发布食品和饲料类产品通报3717项,比上年同期的3295项增长12.8%。其中,对华通报565项,占比15.2%,比上年同期的449项增长25.8%。 2011年,共有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冰岛、挪威和欧盟委员会对华输欧食品及饲料类产品发布了产品通报。其中,预警通报76项,拒绝进口通报306项,信息通报4项,信息关注100,信息跟踪79项。从2011年欧盟对华发布通报的成员国分析,意大利对华发布的最多,为122项,占欧盟对华通报总数的21.6%;其次为德国,69项,占比12.2%;波兰列第三位,48项,占比8.5%。上述三国合计占欧盟对华产品通报总数的42.3%。 2011年,在欧盟RASFF对华产品发布的565项通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类产品和坚果类产品被通报的居多,分别为211项和103项,分别占比37.3%和18.2%。此外,我国被通报较多的产品类别还包括:谷物类产品(66项,占比11.7%)、水果和蔬菜(43项,占比7.6%)、水产品(30项,5.3%)、食物补充剂(29项,5.1%)、蜂蜜和糖果(16项,2.8%)、草药及香料(15项,2.7%)、饮品类产品(10项,1.8 %)和饲料类产品(10项,1.8%)。 物质迁移、重金属超标以及有害成分超标是我国产品被通报的主要原因 欧盟RASFF系统对输欧食品及饲料类产品发布通报的原因(注:1项通报可能包含多种原因)包括:物质迁移(114项)、重金属超标(100项)、有害成分超标(74项)、(含有)霉菌毒素(如黄曲霉素)(68项)、掺杂/掺假(33项)、(非法)转基因(31项)、生物毒素(31项)等。 产品遣回、销毁以及撤出市场是欧盟对华产品适用的主要措施 2011年,从欧盟对华产品通报适用的措施(注:1项通报可能适用多种措施)分析,产品遣回措施适用的最多,达203项,占比35.9%;其次为撤出市场措施,156项,占比27.6%;销毁措施位居第三,151项,占比26.7%。此外,欧盟对我国被通报产品适用的措施还包括:官方扣押(47项)、召回(36项)、通知主管机构(10项)、用于饲料(10项)、海关封存(8项)、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8项)、通知收货人(5项)、物理/化学处理(4项)以及重贴标签(1项)等。 注:文中数据全部根据欧盟RASFF系统2012年1月4日发布的数据统计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