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6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负责起草单位及主审专家:
6 o0 U9 x m( z( R 为了实现我国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国际化战略目标,更好的发挥我国先进的国家标准在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作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审查工作,于2008年底前完成16项国家标准(见附件1)的英文版制定工作。- y- ?1 ?; E, A
请各负责起草单位对国家标准中文版进行认真翻译,在2008年12月1日前完成内部审查,并将国家标准的中、英文稿件通过纸制文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相关主审人(见附件1)。主审人需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标准英文稿进行审查,并于12月15日前将提出的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返回负责起草单位。负责起草单位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国家标准英文版报批稿,并连同《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修改意见单》(见附件2)和《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审查单》(见附件3)等文件一并报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各秘书处联系人如下)。4 R6 j) s) Q# |( f& |; u
轻标委会秘书处:葛立新(010)62228793,ge_lixin@163.com。2 b, A1 E E; W+ q2 f0 y
重标委会秘书处:杨丽娟(010)62228795,yanglijuan889@163.com。
* J8 c5 u9 B$ {' Q( W( u# |! @ 稀标委会秘书处:张江峰(010)62225125,cnsm@263.net。! ] q2 n x( s" g+ d+ w
8 J u W0 I# v4 g% ~7 V
附件1: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审查项目.doc;9 T- j3 Y" f F1 M3 U
附件2: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修改意见单.doc;5 @- k5 j+ G. `
附件3: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英文版审查单.doc。
7 t9 d# Z' u9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