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见的CE认证证书有以下几种: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中介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 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中介机构颁发的符合性证书,必须附有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指定机构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欧盟指定机构才能有资格颁发该证书,即使日本和美国的一些著名认证机构也不能直接颁发此种证书。
注意:三种证书是否都有效?
如果不采用自我声明方式,而是由欧盟的指定机构(notified body)检测和出具证书,则企业不需要签发《自我声明书》,由“指定机构”对产品符合性承担责任,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欧盟指定机构颁发的CE证书,不存在判定有效性的问题。但是,对于中介机构颁发CE证书,就要由企业或者采购方确定CE证书有效性,依据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归根到底是中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信誉。通常,获得欧洲实验室认可机构或中国试验室国家委员会(CNAL)按ISO/IEC17025认可的试验室是最具有可信任度的,甚至是客户要求的。
注意:可否只就某个指令单独出具CE证书?
只有完全满足CE各相关指令,中介机构才可以颁发符合性证书。有些中介机构没有EMC的检测能力,因此,只对LVD指令的符合性进行检测,然后颁发有CE标记的证书,这是错误的,因为这可能造成“产品符合CE要求”的误导,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只能出具没有CE标识的CE证书,并说明:“仅对LVD指令进行了符合性判断,还要补充其他相关指令的符合性判断”,或者只出具检测报告,作为企业进行自我声明时的技术依据。企业可以在另外一个有EMC检测能力的试验室再进行EMC检测,确认符合EN标准要求时,企业自己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只对个别指令的符合性进行判断是不允许颁发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