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aut
发表于 2011-6-20 16:37
用电环境安全问题的确是令企业很头痛的事,我司近几年来遇到几起类似的事故了
极品老工
发表于 2011-6-20 16:53
主要还是标委会工作不力,在标准中不提出国家差异。国家对下乡电器的招标工作也没有提出特殊要求。
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没人理。
jxwyzg
发表于 2011-6-29 22:09
农村是个很大的市场啊。
YangT
发表于 2011-7-29 14:23
是啊,在农村一类的接地失效,确实危险,支持二类
cshuaiqiu
发表于 2011-8-5 10:55
market
发表于 2011-8-6 14:35
引用第14楼hdf590于2010-10-01 20:28发表的:
还好,这里的大家都是在讨论技术,讨论问题,没有出现所谓的发展中阶段!
说实话,我们这些干活的,所谓技术人员,太多时候力不从心,法规无执行,监管不到,你说的再多,老板们怕吗?
再多说,误了发货期,你先走吧
如果,真有一天,中国有企业拿出活生生的案例,被罚的破产,案例放在企业的面前,谁还会敢这么干!
真言啊!
主要病症在於: 市場規範的懲罰力度不夠,利益與風險完全不成比例!
就如同那個醉酒駕車,權威部門一再統計,並上各大電視臺廣而告之: 我國每年醉酒駕車造成的車禍超過交通事故50%以上,可是你看有用嗎?只在上升沒有下降!
前兩天"一周立波秀"中周立波就對此做了分析,語出驚人:"按我國法律,醉酒駕車一般最多拘留15天,罰罰款也就罷了", 中國現在不差錢的的多了,一般不是遇上死者後臺背景的話,賠付3萬至50萬可以了事了,但是一個一個鮮活的生命就沒有了,原因是醉酒駕車夠不上刑事責任受害者家庭也只能自認倒霉.而且據說李剛的兒子也太多.
"要是醉酒駕車發生車禍改成刑事責任; 按情節輕重量刑,撞死人的直接槍斃,重傷的判他10-20年,輕傷判5年;對肇事者不準減刑,不許說情,不許保釋,不許法外就醫"如此實施一個月之後,你再統計一下全國到底還有多少人會醉酒駕車.
估且不說周立波何許人也,所說做法在磚家看來是否科學,但是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來看還真是一個行之有效的一劑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