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小生 发表于 2008-9-19 10:51

公司这样做对我好还是不好

做测试工作两年啦,也算有一定经验,待遇却~~~~
最近公司向我提了一个个人账户的计划:
账户基金组成:
1.个人:200/月
2.公司:400/月
基金返还计划:
1.两年内离开公司,0
2.两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 公司0
3.三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40%
4.四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60%
5.五年后离开公司,个人100%公司100%


通过这种个人账户计划就算是对我加工资,你们说是对我的奖励还是束缚??

现公司对我先加200,再扣200补400做基金,一来一回,我目前能拿到的钱没有一点变化,就这样完成了对我的加薪~~呵呵~~我真不知道有没福气拿到公司给我的加薪呀!!
      这是对我的精神枷锁,还是对我能力的肯定??公司这样做对我好还是不好??

安规小生 发表于 2008-9-19 10:53

如果我两年内离开公司,这种加工资方法反而变成了变相扣工资,天呀,我的工资本来就不高,现在还要扣200,叫我怎么活呀??

fasten 发表于 2008-9-19 10:58

感觉有点押金的味道, 个人部分应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取, 不过, 如果真的能定性是押金, 你们公司会很惨!

summer1920 发表于 2008-9-19 11:01

这要看你的心态!

关于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做出回答,着重要看你的个人心态如何,有句话叫“人生当中你的心在哪里收获才会在哪里”,这种事情还是你自己拿主意比较好,大家毕竟是局外人,只能给你提一些建议或者意见!

zkx2007 发表于 2008-9-19 11:03

是不是有违背劳动法啊

sclongwar 发表于 2008-9-19 11:04

通过这手段来稳定企业的人员稳定. 如果能干久点,那么你离开的收获还是不错的.尤其五年后离开, 公司的那部分也是你的了.

嘻嘻 发表于 2008-9-19 11:06

福建与长三角的许多公司喜欢这样做
其实就是变相的押金

940960970 发表于 2008-9-19 11:12

不会吧,我的和你一样

fasten 发表于 2008-9-19 11:13

经咨询律师朋友,可以肯定这200元/月为押金,连相都没变,因为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公司无权扣押,就算你干满两年了,公司不仅仅要退还你100%,还应支付利息才对,所以即使你与公司签了这种协议都算非法协议,法院一般不预支持.
事实上,收取押金,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将会因此赔偿双倍薪水作为惩罚,但具体案例操作,不敢乐观

luqing_sz 发表于 2008-9-19 11:15

第一次见,方法感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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