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long 发表于 2008-3-22 10:49

同意楼上的见解,此VN可以与你申请测试的实验室的具体工程师沟通,如果工程师认为更换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则可撒销VN,不知你们是在哪里申请的,如果在台北UL,则撒销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在苏州UL,可能就没戏了。当然,出VN后的产品有二种处理方式:1最快的方式是撕下UL标出货,(当面撕下后再贴上 );2暂停出货,先报备UL,OK后出货,(此为长期方案,如量大一定要报备,不然后面就麻烦了)。当然,如果VN撒销不了,500美金是给定了。

ogzl 发表于 2008-3-22 14:56

哇,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讨论
我们是在香港做的UL认证,如果要求实验室那边更改报告是要收钱的。我们有一个客户,是也GU24的户外节能灯,原先其镇流器及灯管是那种分体式的,后来我们客户要求我们更换供应商,要做成镇流器与灯管为一体式的。我们同UL那边沟通,是否可以更改其UL报告,答复是,不行(很坚决),如果要更改,需重新认证。后来折腾了许久,没办法,只能重新向UL申请,重新认证,共花费了好几千美金,因此我们现在只要是做UL认证,都需要其认证方能保证在我们的UL报告中不要写上其供应厂家及其型号。报告写得越模糊越好!希望有同行的在做UL认证的时候,能注意到这点,我们就是当初太大意了,才会有今天的VN不符合项

weilychen 发表于 2008-11-25 04:24

开出V/N, V/N结束后, 500美金是一定的是吗?

wjtravis 发表于 2008-11-25 14:41

引用第22楼weilychen于2008-11-25 04:24发表的:
开出V/N, V/N结束后, 500美金是一定的是吗?
VN成立,500美金就必須支付,除非VN關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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