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cheung 发表于 2015-6-13 12:19

buffallo 发表于 2015-6-9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E怎么用UL的来判定呢,UL北美体系的安全标准。

灯泡线,没有规定截面积,但是要以温度,电压等来判定是 ...

比如CDF 上是26AWG 105度 600V 而实际是24AWG 105度 300V 这个可以行吗

af204 发表于 2015-6-15 09:18

Anky7 发表于 2015-6-12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認同~
溫度不超過黃卡的額定溫度就好了

其实,这是不对的,黄卡的温度也是按UL标准来进行做的,如果LED灯泡按CE做,那导线的温度,同样不能用UL的标准来考核,而应该按IEC/EN标准中的温度阻值来做考核

Anky7 发表于 2015-6-15 12:32

af204 发表于 2015-6-15 0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这是不对的,黄卡的温度也是按UL标准来进行做的,如果LED灯泡按CE做,那导线的温度,同样不能用UL的 ...

那麼, 根據62560/60968, 你會用甚麼標準來衡量PASS/FAIL?

如果參照60598, PVC線材的最高限制為90度, 但UL黃卡的線標明最高80度, 你會如何判定?

理論上, 62560/60968本身對於內部線路是沒有限制, 坦白講根本就不需要測量內部線的溫升
你又如何判定PASS/FAIL?

af204 发表于 2015-6-15 14:48

不管是什么产品,如果做CE的话,都是按IEC/EN标准来考核的,UL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判定P/F的依据,除非产品标准中就引用了UL标准

Anky7 发表于 2015-6-16 14:23

af204 发表于 2015-6-15 14: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是什么产品,如果做CE的话,都是按IEC/EN标准来考核的,UL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判定P/F的依据,除非 ...

按標準要求測試是只測燈頭沒錯。

但還是那個問題, 如果內部線實際超100度或以上, 而造成危害, 並且被追索賠償, 金額大至數十萬。
該如何避免?

另外, 燈泡做認證本身不含任何燈具; 然而燈泡實際使用時是有可能放在燈具裡面用, 如果完全不考慮內部零部件溫度, 那太危險。

作為實驗室主管, 甚或NCB底下的CBTL, 被索償或投訴, 要做CA, PA的時候還是得要考慮到以上問題啊。
經驗告訴我們, 不可能只能說一句 "標準沒要求" 就了事。

af204 发表于 2015-6-16 16:36

本帖最后由 af204 于 2015-6-16 16:44 编辑

如果导线或者电容等温度真超了,标准里没要求,那你怎么判定?说人家产品不合格?你没有任何依据啊
你可以让企业整改,说这个有风险,但你不能说他的产品不合格

duanemail 发表于 2015-6-17 08:37

CE是CE,UL是UL,很大的不同。

Anky7 发表于 2015-6-17 13:21

af204 发表于 2015-6-16 16: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导线或者电容等温度真超了,标准里没要求,那你怎么判定?说人家产品不合格?你没有任何依据啊
你可以 ...

我認同你的講法, 但每家實驗室要承擔的風險與作法都不一樣, 不再討論了。

ukawagsr 发表于 2015-7-1 18:15

學習了:)

另外請問樓上Anky7, 請問你在台灣哪一個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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