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204 发表于 2013-9-24 08:35

GB4706.1 第7.10条。。。。。。。不同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他视觉方式标明

sykoh 发表于 2013-9-24 10:13

要加0/1标识

taobaomi 发表于 2013-9-24 10:53

至少有一个开关通断的标志

山炮 发表于 2013-9-24 11:15

我觉得指示灯是可以的。

332783568 发表于 2013-9-24 13:18

上传了两张照片,大家看后就知道了

332783568 发表于 2013-9-24 13:29


332783568 发表于 2013-9-24 13:31

IEC/TC 61主席是副主编

山炮 发表于 2013-9-24 14:07

332783568 发表于 2013-9-24 1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EC/TC 61主席是副主编

神是他们,鬼也是他们。既然接受“其他视觉方式”而不接受指示灯,那就应当给出注释。

themaster 发表于 2013-9-24 14:20

其实很简单,不光是安规要求。任何标识都要规范,让人看得懂,不易指示失效。LZ电水壶的标识方式,就让人不易懂:用亮灯指示,有可能有人不知道它是开关。退一步,你的产品不通电了,它亮,不通电了,开关指示在哪里,可能就不直观了,指示就失效了。

山炮 发表于 2013-9-24 16:57

那么,哪些情况被认为必须标?哪些认为明显没有危险而不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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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开关标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