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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的回覆,希望商檢局的工作人員能夠彈性些判斷產品。我認為產品貼了哪個國家的安規標籤就應該按照那個國家的標準去判斷,譬如UL等。同時也希望商檢局的能對進口的產品特別加大力度檢驗,防止不合格的產品進入我國。" @3 ~& s3 h,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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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所知的范围内作出一些解答,不一定全面。; d ~! q7 w/ M+ w
1,商检局是老的机构名称,现在都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以包括出口也包括进口检验。而且现在的基调是更重进口检验,比方说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塑料检验等。当然进口工业品也包括,凡是我国国家规定在CCC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进口前必须获得CCC认证,也都有专门的处室负责检验,进口检验力度比出口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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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口灯具产品检验,先是由商检局行政负责人员对企业产品进行分类涵盖和抽封样,然后该样品送到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区域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直接合格的出具检测报告,类似于CE的测试报告;检测不合格的,一般先给企业出具沟通单,比方说进口国标准差异,检测方法差异,标准理解不同等,一般有三天的沟通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如果企业未提出疑义或进行沟通,然后出具正式的不合格通知单,那么产品要重新送样直到检验合格,然后出具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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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d. `. [, ?8 Z4 f 行政负责人员一般根据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进行工厂检验,核查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要求,不合格项是否有效整改。7 I) S5 P9 p( H# @ A9 G
. s1 L E7 i" L9 U! X 出口美国UL认证过的产品,如果按IEC标准检测不合格,一般我们这边的实验室会直接按UL标准偏离,成为合格;如果出具了沟通单,在这3天内企业如果有疑义可以沟通,只要证据充足,就不会出具后面的不合格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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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标准比较多,商检局未必都懂,即使懂,也不一定全精通。除了UL有相关移动式、固定式、夜灯、景观灯标准外,日本也有自己的标准,沙特也有自己的SASO标准。而且各个地方商检局实验室的水平也不一致。所以在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一定要沟通,而且要以产品的适用标准或认证报告和实验室的检测工程师沟通。如果没有沟通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按后面的行政程序,要严格检验不合格项是否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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