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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政府状告紫金矿业,被称为“官告企”第一案
9 ^$ |' S: [3 n& p6 v( c; v高调救灾低调打官司,“大家把政府想得太复杂了”
; x' e3 T ]. [0 }2 n2 Y; N10月9日,信宜市政府向信宜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950万元,超出1950万元的损失待全部核定后另行增加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8 b! w) y! ^8 R+ I+ L1 A$ s4 l1 J1 K& Y& l
信宜市政府表明,起诉缘于“2010年9月21日,被告拥有经营权的信宜市钱排镇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给我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7 _! I! A2 h/ f这起被称为索赔金额最大的“官告企”案件,消息一公布,便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4 S& Z" G: v d K
○在受灾群众将失去家园的愤怒指向紫金矿业时,信宜市政府向紫金矿业索赔1950万元,被舆论普遍认为“站在了民众一边。”
+ Y1 X2 J' T) ^# L○紫金矿业董秘郑于强表示,紫金矿业目前已经聘请律师准备应诉。在没有得到广东省调查组的数据和公司统计的数据前,1950万元的索赔金额“很离奇”。
$ _2 t+ j j% Y \' m○媒体的轮番关注之下,政府的态度反而越来越低调。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表示,“每一个相关单位都很谨慎,希望这个案子妥善处理,不要闹得太僵。”
% O. U& ?2 Z; D# P! o+ Z7 W3 a○有官员表示:“大家把政府想得太复杂了。很多媒体说这是司法上的突破。但其实我们当初真的是很单纯的想法,一方面是为了事情好解决,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全企业的财产。”* ?8 V0 ?2 u' j! Y; z4 q5 e
招商大客户变成被告4 M% o& k2 Y5 J( \7 ?3 R
●信宜市政府此次状告紫金矿业的举动与此前有着巨大反差。公开资料显示,银岩锡矿项目曾被信宜市列为十大工业建设项目之一和八大特色龙头企业之一
' e7 k4 @. D% J) `: S0 b此案件引人注目的一个原因是,信宜市政府此次状告紫金矿业的举动与此前有着巨大反差。公开资料显示,银岩锡矿项目曾被信宜市列为十大工业建设项目之一和八大特色龙头企业之一。8 J3 A: h2 f x) G
“这么大的一个企业过来也不容易啊,想当初我们招商引资的时候,也是花了很大力气,人家才过来的。”信宜市政府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其实对当地的经济也好。你想达垌村的100多人,不用跑那么远去打工,工资应该也还可以。”! Z, m9 @. M; q8 E0 N% Q
不过,信宜市政府多位人士均表示,目前,紫金矿业这两家企业尚未正式投产,“对税收的贡献还没有体现出来”。
# p$ p5 P m- W$ ]6 y: U位于库坝下游的钱排镇达垌村是台风“凡亚比”带来的洪灾中受灾最重的村之一。村支书刘传富透露,建坝时,村民意见很大,信宜市、钱排镇和达垌村村委会成立了一个协调工作小组进行劝服。负责协调村民的刘传富表示,“其实我们村干部也有很大意见。”1 f3 D' \8 W3 R' ^3 `4 b
紫金矿业内部员工林某反映,去年中秋节前后,正值第二道坝修建,由于大坝修建位置特殊,正好架在水口村进山位置。一旦溃坝,水口村可能将遭受灭顶之灾。当时,200多村民徒步到修坝地点,坐在挖土机上,试图阻止矿方施工。. M* J) b8 k8 r- P/ B3 l
尾矿库坝曾遭处理
, f7 K# u& P5 }8 h7 Y1 b/ E* C●国家安监总局2009年5月下发的一份文件显示,钱排镇银岩锡矿山尾矿库在2008年曾经因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国家安监总局核查处理
* D8 r# F* X: J( C“紫金矿业,还我家园”,在尾矿泄洪下游的达垌村,被洪水挟带而来的碎石乱布随处可见,受灾群众仍住在帐篷里。村里到处可见指向紫金矿业的手写标语。2 L; D9 v/ c+ C
信宜市政府官员表示,根据紫金矿业公告显示,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初期母坝为透水堆石坝,处于初期运行阶段。国家安监总局2009年5月下发的一份文件显示,钱排镇银岩锡矿山尾矿库在2008年曾经因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国家安监总局核查处理。经多次跟踪督导,该隐患于2008年底前整改到位。
0 a) g& v& a) Q7 S) K受灾严重的水口村背靠大山,而两道库坝正好架在大山之间。南方日报记者实地查看溃坝截面发现,大坝坝体几乎直接用泥土和石块堆砌而成,没有见到钢筋水泥。村民张某说,平时密度极高的废渣逐渐堆满矿区,对大坝产生较大的作用力。因此,大雨来时,溃坝不足为奇。" b/ E$ r+ x) g* A, l; p6 R' q
村民林某介绍,9月21日凌晨的时候,第一道坝已被冲垮,把排洪洞给堵死了。水排不出就往外溢,大坝的底部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大水就这样把第二道坝给冲垮了。大坝被冲垮后,堤坝本身的巨石也顺水而下,成为冲倒房屋的重要“帮凶”。4 b0 f: d4 C7 g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民愤最集中之处就在此。一位张姓村民对记者说,“建坝就算了,还建豆腐渣工程。”多名村民反映,当时建坝时,矿方负责人甚至说,“出了事就把人头抵上”。4 \& L& A* o6 u. [! Z, `
但此次事故后,矿方没有一个人出来解释。村民对此有很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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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注之下,市政府的态度越来越低调。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表示,“每一个相关单位都很谨慎,希望这个案子妥善处理,不要闹得太僵。”9 ?6 \! E9 u( \
在受灾群众将失去家园的愤怒指向紫金矿业时,信宜市政府向紫金矿业索赔1950万元,被舆论普遍认为“站在了民众一边。”
7 R! V2 x3 l) O1 N0 {* r与救灾复产工作的高调开展相比,信宜市政府对待此案的态度却明显谨慎低调。信宜市政府官员陈海清负责这起案件的具体事务操作,短短几言的起诉状就由他执笔。看起来简单的起诉状,经过了反复斟酌与修改,“连发布新闻的通稿都修改了不下5次,起诉状就更不用说了。”陈海清说。8 r; u- j) d$ H/ S- {" s/ w
信宜市政府内部官员表示,市政府本来不想公开消息。紫金矿业率先发布公告让信宜市政府措手不及。信宜市政府不得不起草了一份通稿来发布消息,反复斟酌,几易其稿,“甚至都咨询过法官,让他一字一句一个标点地给我们改。”
. f) j" d7 F1 ]8 W2 U10月18日晚10点,信宜市政府就起诉紫金矿业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向各大媒体提供了通稿。第二天,各大媒体的报端重磅披露了此消息。一时间,信宜市政府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 T, ?8 H. H `9 w0 i“大家把政府想得太复杂了。很多媒体说我们这是司法上的突破。但其实我们当初真的是很单纯的想法,一方面是为了事情好解决,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全企业的财产。”信宜市政府工作人员汤洪波说。
; X/ P. C( R6 A$ i+ I2 d8 F社会的关注度出乎了信宜市政府的预料,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透露,20日,信宜市政府成立了一个由市法制局和司法局组成的工作小组来专门负责此案件。
. P! A% [: T; }/ ?# k8 @# s而在媒体的轮番关注之下,政府的态度反而越来越低调。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表示,“每一个相关单位都很谨慎,希望这个案子妥善处理,不要闹得太僵。”
5 e, a$ ~1 A% e1950万元修白马桥都不够
; J( A3 R. Q. @& F* ]●信宜市政府强调,1950万元只是初步的索赔金额,接下来信宜市还要继续统计财产损失数额;而初步统计出的财产损失,还“远不止这个数目”6 V- K C& Q5 @: t% A T1 C
在10月18日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信宜市政府发言人表示,在信宜宝源和信宜紫金的高管王辉等人已被有关执法部门带走调查的情况下,公司财产已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 n, z, N2 W" w \“基于要核定全部损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较长时间,同时考虑到为及时有效封存被告资产,以免出现资产被转移的情况,此时申请立案,可以及时冻结被告财产,一方面可防止被告资产转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妥善保管企业财产,确保不因人员离开而流失。”信宜市政府发言人表示。+ G+ n& S. {6 _
关于索赔金额的计算,陈海清表示,这个金额完全是为了使该案件尽快立案。“如果索赔超过2000万元,就必须要向上级法院起诉,程序就会很复杂。信宜市法院受案的标的额上限是2000万元,我们经过反复讨论,确定了赔偿数额为1950万元。”. S* Z8 `* {8 t% F6 x9 l
此外,信宜市政府还强调,1950万元只是初步索赔金额,接下来信宜市还要继续统计财产损失数额;而初步统计出的财产损失,还“远不止这个数目”。
& f' }1 D' a4 Y. L. U“1950万元,只是杯水车薪,连修一座白马桥的钱都不够。”信宜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 L: D( H K7 l; \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信宜市政府出于尽快冻结被告资产的目的采取的这种诉讼策略,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过去的确存在被告转移资产导致赔偿落空的事情。
4 t* _* f% _5 [% V2 T信宜市法制局一位官员对媒体表示,若最终索赔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该案则需移交信宜市法院的上级法院———茂名市中级法院。并且,民事诉讼不是惟一途径,等广东省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出来,若认定责任方为被告两家公司,信宜市政府还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C: Z0 s: p# {8 o7 J我国法律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应由被告就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即紫金矿业必须对其声称的“无过错”进行举证,而不是由信宜市政府举证。5 o8 q3 l* n- E8 }3 X7 i: u( F' \
立案后,依据程序,两被告将依法向法庭提交高旗岭尾矿库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凡亚比”台风环流、雨量等相关证据资料,并根据法院审理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N# s1 i( `5 I% [* u
但陈海清表示:“这个案件比较复杂,并不一定会开庭。如果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可以解决更好,希望大家共同协商解决,庭外和解达成赔偿意见,不希望搞得太僵。”, c+ o3 c/ E* |0 @ A' W
对信宜市政府的起诉,紫金矿业董秘郑于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事故是由强降雨这一“不可抗力”造成的,并非尾矿库设计和工程质量问题。如果公司有责任,也仅承担无过错责任,紫金矿业目前已经聘请律师准备应诉。他还称,网上视频显示,不是垮坝而是漫坝。) _: P. j+ X5 j$ l
郑于强透露,在收到法院通知之前,紫金矿业与信宜政府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协商,信宜市政府也未提出过具体赔偿数据。他认为,在没有得到广东省调查组的数据和公司统计的数据前,1950万元的索赔金额“很离奇”。
9 K9 t8 S8 ?% C3 B- ?虽然目前信宜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目前案情进展到哪一步,南方日报记者联系原告被告和法院三方,均表示不方便透露。
B5 C9 K# N# {2 L■律师声音为法治化解决污染事件探路& c! p# {0 o* X6 b4 g& y! f+ q
○对这一诉讼最重要的意义是,对于环境污染事件,从以政治手段来解决转向以法治手段来解决,为法治化解决污染事件提供了一条路径。5 n) a1 u& ^6 A5 p1 W7 C" `
○对信宜市政府来说,由于不能直接制裁有关企业,则需要采取起诉索赔方式达到安稳人心的目的。如果地方政府向污染企业提起诉讼只是异地政府的一种“维稳”手段,则这类诉讼就可能很难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向法治化轨道真正推进。———千龙网评论员杨涛
6 i3 P" V" b& }2 [( N(见习记者李秀婷 记者徐滔 杨大正 赵新星 记者徐滔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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