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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款12V镍铬工作灯(直流,带镍铬电池包)进行验货时,验货员给出了三个remark内容,我司销售说“三个零件与CDF表上显示的不一致,请解释一下,解释不通,要返工的”。(见附件图片)
2 S* ]% \) r: l$ J% i 1.说我们实物PCB与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证书上CDF显示的是“UL黄卡号的信息:H-01,V-0,130OC",实际货物没有任何信息:问:PCB一定要打上UL黄卡号吗,我们销售要求我们至少要显示型号“H-01",试问,可以不加任何信息吗???板子小。' ^ V! B0 ?( F0 Y+ V: R- V/ W( s; `
2.开关问题:证书CDF上显示的是“随机测试的参数信息”,验货说我们开关上显示的参数“1.5A,250V”和证书上对不牢,我真无语了,明明证书上后面写的是“test with appliances”随机测试,干嘛要显示开关本身的参数信息呢!!!搞的销售还要求我们要说服第三方在CDF表里列入开关本身的参数信息“1.5A,250V”。确实无语了。怎么办?
6 W4 Q" T0 _/ X" m" z, ^ 3.保险丝问题:证书上显示信息是“32F,250V,500MA",实际货物显示是“F,250V,500MA",问过保险丝工厂,一般情况下他们”32“都不印上去,保险丝行业都这样。说是代表“有引脚的意思”,"F"代表快速熔断。现在客户要我们向工厂索取“型号一致保函” ,试问:这个“32”是不是可以不用印上去,保险丝上也印不下去了。可以不用印“32”吗?0 c+ C4 @% ], e$ 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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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叔大姐,发表下看法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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