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2-1-12 19:56

日本改变无线电认证序号编码方式

日本总务省(MIC)于2011年12月16日公告新的法规以简化其目前的无线电认证序号编码方式。根据现行的方式,内建多种无线功能的整合式无线装置会有2组以上的认证序号,分别对应各自的无线规格,例如有一款智能型手机内建HSPA、Wi-Fi、蓝牙、W-CDMA等4种无线模块,则在它的符合性标章后会有4组认证序。但依据新的编码方式,不论产品内建多少种功能模块,都只会有一组认证序号。
适用范围:
电波法第38-2-2条第1节所定义的特定无线电设备,包括其中的第1、2、3项。
生效日期:
新编码方式自公告日起开始实施,即2011年12月16日。
宽限期:
-- 公告日起6个月内:免执照频段之设备(第1项)与通用频段执照之设备(第2项)。
-- 2012年4月1日前(Telefication):其它非上述两者之特定无线电设备(第3项)。
-- 2011年12月19日前(DSPR):其它非上述两者之特定无线电设备(第3项),DSPR目前已开始实施新规定。
宽限期内,仍可使用旧的编码方式。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dt.com.tw/english/news_files/2011122301.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20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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