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产品标识问题
我们是一家生产机顶盒的工厂,产品主要出口至意大利。其中有些机顶盒是DC12V输入、要使用外接的电源适配器的。但电源适配器都是从外面直接采购来的,上面的标识是电源适配器厂家自己做的标识。我们的产品在送往测试结果测试时,对方告知我们的产品在标识方面存在两个问题:1)、机顶盒本身及说明书中没有标识输入功率或电流(我们的机顶盒上标识了商标、型号和DC12V IN的标识,的确无功率或电流标识);
2)、电源适配器上无商标、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的标识。
我们认为电源适配器上已经有了输入和输出电流的标识,就没必要再在机顶盒上标识电流了,而且客户也没有提类似的要求。
现在测试机构说我们的产品标识不符合IEC60065-2005中对产品标识的相关要求,要求我们整改,请问是否有必要一定要这样做呢? 有必要
1, 增加输入功率或电流的标识;
2, 电源适配器必须要有商标或制造商的标识. 一切按照标准要求来。 谢谢大家的回复。我现在也看了IEC60065标准了。对一个单独的产品的标识IEC60065标准规定的比较明确,但对于类似于一个机顶盒+一个单独的电源适配器这样的产品组合来说,我们就有些迷茫了。看来还要多动脑子,不能死扣标准的字面意思。 主要是产品的多样性让标准滞后了
不过你可以参考下液晶电视+适配器的组合,大致能找到共通点。 不过对于信息技术的要求是 不直接连接的初级不需要标示电气数据的。 新手,学习中
顶一下 有必要标记输入功率及商标,这在我实验实要求是一致的,
楼上的,机顶盒执行的IEC 60065标准,没有看到哪个实验室用95标准 标签上的这两个基本信息必须要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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