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更新资料《涂料、漆和清漆的铅限制法规》的实施
阿根廷政府在2009年1月颁发了7/2009号决议,限制涂料、漆和清漆里的铅含量。该项新要求从2009年4月19日起生效。在2004年10月,阿根廷政府颁布了1088号决议,禁止生产和进口铅含量超过0.06%的乳胶涂料。该项限制决议原定于2005年开始实施,但到现在还没真正生效。
7/2009号决议(2009年1月13日)最终付诸实施,它也拓宽了对乳胶涂料的限制范围。其范围已拓宽到所有的涂料、漆和清漆。新法规将涂料、漆和清漆界定为“流体、半流体或固体以及有无添加颜料”;在金属、木材、石头、纸张、皮革、布料、塑料或其他材料的薄层上添加颜料可形成一层固体膜,这能起到装饰、美观、保护、卫生或其他功能目的。这项禁令将从2009年4月19日起生效(颁发后90天)。
进口产品必须附有由阿根廷国家工业技术研究院颁发的合格证书,以证明产品符合铅限制的要求。证书可以通过1992年6月25日颁布的第9号决议(MERCOSUR)所推荐的体系所获得,如利用ASTMD3335号《涂料中铅、镉和钴低浓度的标准测定方法-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进行检测。
国家 物质范围 方法 要 求 生效日期
阿根廷 铅涂料、漆和清漆ASTMD ≤0.06 % 2009年4月19日
3335 (≤600ppm)
豁免和警告
下列产品免受禁令范围的限制:
暂时进口商品及运输当产品;
专用于以下情况的绘图墨水、涂料、漆和清漆:
1. 只为艺术目的
2. 只用在农业和工业设备上
3. 只用在工业、农业和商业金属结构上
4. 只用在桥梁和港口结构上
5. 只用在交通安全标识和指示牌上
6. 只用在机动车辆、飞机、船舶和火车上
7. 只用在形象艺术上
这些产品必须获得由阿根廷当局颁发的豁免证书,而且如果它们的铅含量超过0.06%上限,应在其标签上贴有相关警告。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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