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宝宝 发表于 2009-5-15 09:33

倍力康蜂胶被举报 汪氏回应:遭恶意诋毁

  名为《举报蜂蜜行业的“三鹿”:汪氏蜂蜜园一年坑害数百万消费者》的举报称,江西汪氏的“倍力康蜂胶自上市销售以来,就一直没有取得国家授予的、合法的保健食品批文”。对此,江西汪氏质疑存在同行恶意竞争。

  《每日经济新闻》获得的江西汪氏“关于倍力康蜂胶”的声明显示,江西汪氏承认没有规范标识保健食品文号及图标,“已将倍力康蜂胶全部下架并召回。”

  江西汪氏董事会秘书徐燕指出,前述举报可能与辞职离开的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有关,“因为公司没有满足对方提出的一些要求。”江西汪氏此前曾指出,此次遭遇质疑,其中存在同行的不正当竞争。

  在 “有关汪氏产品言论的声明”中,江西汪氏指出已有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到江西汪氏调查取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蜂蜜进行了封样并送到国家蜂产品检测最具权威之一的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有送检产品合格。

  上述声明还提供了江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质检报告,指出江西省卫生监督所送检的“汪氏蜂怡软胶囊”和“汪氏蜂胶软胶囊倍力康TM”均未非法添加(苯乙双胍、格列吡嗪、格列本脲)等违禁品。

  对于非法制售的问题,江西汪氏在声明中指出,“倍力康蜂胶”名称实际应该为“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而“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是获得了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卫食健字[2001]第0301号)。江西汪氏还表示,“倍力康蜂胶”产品配方完全采用的是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申报时的配方,它的加工工艺也是严格执行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申报时的工艺。因为胶原特别好,想突出品质,这才重新注册一个 “倍力康”名称,但包装上没有及时标明原来的保健食品批文号。

  对于“野玫瑰蜜”和“雪脂莲”故意混淆名称的质疑,上述声明指出,野玫瑰蜜源自一种叫着多花蔷薇的植物,在植物分类上属蔷薇科,人们习惯将多花蔷薇俗称野玫瑰,因此其所产的野玫瑰蜜,质量完全符合国标GB18796—《蜂蜜》的要求。

  江西汪氏在声明中强调,其所有产品的生产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绝没添加任何违规违禁物质,所有保健食品也均有国家卫生部门依法批准的健字号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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