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将纳入汽车召回体系
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获悉,卡车将纳入中国汽车召回体系。有关卡车召回制度将出台。据不完全统计,自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实施至今,我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企业的174种车型,召回次数达150多次。
我国召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在召回数量上,我们4年多的召回量只是别人1年召回量的1/5。以美国为例,自1966年美国对有缺陷的汽车进行召回至今已总计召回了两亿多辆整车。从召回范围看,我们的召回范围只限于轿车,而美国涉及的车型有轿车、卡车、大客车、摩托车等多种,另外美国还累计召回了2400多万只轮胎,全球几乎所有汽车制造厂在美国都曾经历过召回。目前我国的卡车,特别是大型、重型卡车的召回还没有详细的制度。
中国是卡车生产、消费大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国内重卡销售总量达到54万辆,有研究机构预测,2009年我国重卡销量有望达到60万辆。近年我国的重型卡车产品主要集中在于一汽、二汽、重庆红岩、陕汽、中国重汽几大集团的手中。但是随着卡车的市场需求和发展,一些卡车小生产企业越来越多。有的一味谋求发展,甚至在没有自己的发动机和底盘的情况下就上重卡,这样的发展肯定会影响企业的产品质量。
有专家指出,从目前国内的汽车产品的质量投诉情况看,存在系统性缺陷的卡车产品应该不在少数。曾有报道,去年11月份,罗先生贷款购买了国内某知名品牌卡车,不到一个月,车发生问题。经过检测:车是技术问题和安装问题,起升器系统存在缺陷。罗先生多方交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其实,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发达国家对缺陷汽车进行管理的成熟做法,卡车召回在国外也是司空见惯。因汽车后方推轴存在问题,2007年4月,日本汽车制造商铃木公司召回2001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生产的38.1551万辆轻型卡车;2007年12月27日,瑞典沃尔沃集团宣布在美国召回了因照明系统存在短路风险,并可导致内部起火的12.5万辆卡车;去年5月,福特汽车召回2005和2006年款的福特F-150和林肯Mark LT逾65万辆卡车,其原因是这些车辆的制动软管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车辆丧失制动能力。
国际上几乎每种型号的轿车都曾因存在系统性缺陷而进行过一次甚至多次召回,许多在国外发生过召回的车型都先后出口到我国。而国内制造、销售的汽车原型车大部分是外国制造厂商设计的。所以,中国车也会存在系统缺陷的。
目前,美、日、欧等国家对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已经要求中国汽车工业必须全面地参与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与竞争,这一切都要求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这些召回不仅仅限于小轿车,还要包括卡车以及卡车以外的所有汽车。
专家指出,中国是卡车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特别是目前汽车下乡政策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激活中国卡车生产消费市场,所以,将卡车纳入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体系之中是十分必要的。另外,卡车召回制度的建立会让中国的汽车召回体系更加完善。据了解,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各界专家对汽车轮胎产品召回进行了研讨,这表明,中国的汽车召回体系将日趋成熟完善。 这一措施不错,
载货汽车的占有比率蛮大.
载货车将被纳入汽车召回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证实,召回管理公告将于年内发布,召回方式与M1类车型相同3月3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了解到,载货车(N类)将被纳入我国汽车召回管理体系。
据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我国于2004年10月1日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所有汽车产品都应包括在内。但是,考虑到当时的国情和执行问题,确定了分三步实施的原则,M1类(9座以下载客汽车)最先被列入召回范围,2006年8月又发布了针对M2、M3类客车的召回管理公告。根据工作进度,今年将把载货车纳入召回管理体系。
记者了解到,载货车召回管理公告将在年内发布,召回方式与M1类车型相同,分为主动召回和政府部门指令召回两个途径。
山东省汽车工业集团副总裁谭秀卿告诉记者,2004年出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时,有关部门曾就是否将载货车列入召回体系征求过一些业内人士的意见。由于时机不成熟,载货车当时没有被纳入召回范围。
谭秀卿认为,近年来我国载货车市场发展迅猛,载货车出口量不断上升,此时将载货车纳入召回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国产载货车的质量提升和结构调整。他说:“目前,我国载货车行业存在大量资源浪费现象,企业间的恶意价格竞争带来许多隐患。召回是一把利剑,能够促使载货车生产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提升产品设计水平及制造质量。在目前汽车行业面临结构调整之际,实施召回对载货车企业也是难得的机遇,具有积极意义。”但他同时表示,载货车市场产品类型比较复杂,车辆使用环境较差,加上部分企业故意压低价格,使车辆噪声和排放超标,载货车召回的实施难度比较大。
有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国内载货车生产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有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不注重生产条件的改善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国产载货车质量良莠不齐的状况恶化。从目前的质量投诉情况看,一些国产载货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有些甚至刚刚使用一个月就无法正常行驶,主要原因是存在因设计或组装环节产生的缺陷。
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发达国家对缺陷汽车进行管理的成熟做法,载货车召回在国外也司空见惯。有资料显示,日本铃木公司、瑞典沃尔沃集团等载货车制造商都曾召回存在缺陷的车辆。去年5月,福特汽车召回2005辆2006年款的F-150皮卡和林肯Mark LT,原因是这些车辆的制动软管存在问题,可能导致车辆丧失制动力。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8年,我国共销售载货车164万辆、半挂牵引车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8%和9%。有研究机构预测,随着各项“保增长”措施的落实,今年我国载货车销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有专家认为,目前实施的“汽车下乡”政策将进一步激活中国载货车市场。因此,将载货车纳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体系不仅十分必要,也会使中国的汽车召回体系更加完善。
来源:中国汽车报 作者:王美子 编辑:田诗雍 强化召回力度 汽车"指令召回"今年将启动
2009-04-02 19:44:27来源:北京青年报
针对部分汽车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缺陷,对缺陷调查不积极配合,以及不能按召回计划实施汽车召回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拟今年出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汽车“指令召回”的力度。这是记者上周从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目前,该《条例》已经报国务院法制办,并列入2009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汽车召回逐年递增
据透露,从2004年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实施了4年多。截至2008年年底,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18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到155次。从2004年每年10次,到2008年每年47次,汽车召回的次数逐年递增。
也是在200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日常管理工作。该机构在加强信息采集和缺陷调查、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加强召回过程监管和效果评估、开展产品伤害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仅2008年,该中心就收到车主有效投诉2933起,四年累计接受投诉总量达到8800起。
●目前没有一起“指令召回”
尽管每年这么多起汽车召回,但是没有一起属于“指令召回”。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表示,一些企业以技术保密为由,拒绝调查;还有一些企业不按照召回程序对召回汽车维修及改进,这让汽车召回管理工作比较尴尬,今年中心将加大汽车召回的强制力度,在适当的时机启动“指令召回”。
目前,相关基础工作已有进展,比如加强立法,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尽早出台;缺陷产品信息监测平台的建设;建立并完善国家产品伤害监测系统;完善产品安全标准体系,规范产品召回管理。
目前,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心已经正式成立了“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已经有500位专家。今后,该机构将对一些具有争议的汽车质量问题进行初步的认定。
●召回频次和汽车保有量不匹配
据介绍,在汽车发达国家,涉及汽车安全的汽车召回频次和数量往往十分惊人。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件,涉及车辆2220万辆,其中主动召回占到60%,33%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英国召回266件,涉及车辆125万辆。这些召回中,次数和数量最多的是汽车发动机和电路问题。
而在中国市场,尽管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69亿辆,汽车6467万辆,每年推出80多辆新产品,但是以2008年汽车召回看,却只有47次,涉及车辆53万辆,这些召回基本上都是备案召回,其中进口车次数最多,而国产车的召回数量远远大于进口车,47次召回中没有一起“指令召回”。这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产销国的实际情况是不相称的。
●7%的交通事故和汽车质量有关
根据交管部门的统计,2008年,中国共发生交通事故26.5万起,造成7万多人死亡,这些交通事故中,汽车质量原因占交通事故的7%。造成死亡的事故中,碰撞排在第一位,共发生交通事故197起,死亡1499人;翻车68起造成77人死亡。排在第三位是追尾。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汽车质量问题非常严重。
类比成熟发达国家交通事故,2008年,日本发生76万起,造成5000多人死亡;美国2008年1至10月份,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3万人。中国已经连续10年排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第一位置,这和汽车质量的严重程度不无关系。
●发动机质量投诉排第一
中消协的统计也表明汽车质量问题已经十分严重。根据该协会统计,2008年共接到投诉3万起左右,其中8430起是汽车投诉,占总投诉的63%,这些投诉中,90%属于汽车质量投诉。
在消费者质量投诉中,对于发动机投诉排在第一,主要问题是机油消耗大,启动困难;其次是变速箱的质量投诉,主要是跳挡和异响;再有是车身的质量投诉,主要原因是车身开裂、灯光照明不安全等。比较典型的案例有半轴异响、轮胎“鼓包门”、高速刹车抖动和油管过短。
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赟松表示,由于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一些企业故意隐瞒汽车缺陷、故意狡辩、隐瞒不报,一些汽车甚至企业买通车主,弱化问题的严重程度。
今年,随着《条例》出台,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强化汽车召回管理,加大“指令召回”在召回中的比重,推进汽车企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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