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09-2-17 11:00

台湾进口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要求

   2009年3月1日起,输往台澎金马的植物或植物产品应符合新的检疫要求。

   根据新要求,明列禁止输入植物及其产品约348种,同时明列禁止输入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禁止原因,其中禁止从大陆输入的约70种。有条件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约300种,属于该范围产品的,根据产品类别应附输出国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或证明经检疫未污染刺足根螨,或证明未污染马铃薯晚疫病菌,或证明未污染马铃薯腐 败线虫,或证明未污染茎线虫,或证明未污染马铃薯蠹蛾,或证明未污染西方花蓟马,还可以通过输出前适当的检疫处理后证明不含此病虫害。(具体见附件: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部分规定修正)


      台湾《植物防疫检疫法》规定,禁止有害生物、土壤、附着土壤之植物以及前三款物品所使用之包装、容器输入,台湾“农委会”可以公告禁止输入特定的植物、植物产品。对上述禁止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必须事先向“农委会”核准后,方可输入。从疫区邻近的国家输入植物及其产品,需向动植物防疫检疫局申请核准和产地考察认定后,方可输入。


附件:台湾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部分规定修正

(厦门检验检疫局 黄曦)

wwnw_007 发表于 2009-2-17 11:08

防止有害生物的进入,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也许出于其它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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