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产品
各位会员:今年由于奶粉事件,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对"国家免检产品"的标志使用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今年9月18日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为印有"免检"标志产品包装使用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违反规定。
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将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宣传资料,否则将被查处。
请广大会员相互通知,在1月1日前自动下架所有在售的含有"国家免检产品"标志的食品。
XX网
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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