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08-11-18 15:21

欧盟新环保设计工作计划出台

      欧洲委员会公布新工作计划,扩大受欧盟《环保设计指令》(2005/32/EC)措施管制的耗能产品清单。工作计划指出,措施旨在监管耗能产品,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对抗气候变化。

    欧委会的工作计划于2008年10月21日制订,横跨2009至2011年。计划重申法例的目的,是改善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表现。典型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以下主要阶段:原材料选用、制造、包装、运送和分销、安装和保养、实际使用、报废。

    早前欧委会已就某些产品类别草拟执行措施,包括家用及商用电器和电子设备待机及关机状态的耗能限制、外部电源、公共街道及办公室照明、简单的彩电顶盒等。2009年,欧委会拟就下列产品提交执行措施:彩电、家用灯具、家用冷藏及冷冻设备、洗衣机、洗碗碟机、计算机及影像设备。

    新工作计划列出新的耗能产品类别清单,都是2009至2011年优先采取措施的对象,包括:
    1.空调及通风系统;
    2.电力及化石燃料发热设备;
    3.煮食设备;
    4.工业及实验室用熔炉及烘炉;
    5.机床工具;
    6.网络、数据处理及数据储存设备;
    7.冷藏及冷冻设备;
    8.声音及影像设备;
    9.变压器;
   10. 用水设备。
    欧委会把某个产品类别纳入清单,意味未来3年欧委会将就每个类别展开预备研究,并可能制订执行措施。每项预备研究将探讨每类产品的环保设计要求,同时欧委会亦鼓励有关业界制订自我监管措施。与强制规定相比,自我监管措施应能更迅速和具成本效益地达到环境政策的目的。

    《环保设计指令》于2005年通过,为环保设计规定铺路,通过执行措施对所有相关业界加以约束。欧委会将于今年底或2009年首季采纳首套措施。

    2009至2011年工作计划包括执行措施时间表(见附件一),详情载于下列网址:
http://ec.europa.eu/energy/demand/legislation/doc/working_plan/2008_10_21_working_plan_en.pdf




来源:香港贸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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