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快报(2008-10-20)
●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对国家量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授权,批准他们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10月14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一行来到北京市质监局,专题调研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还将赴全国其他省、市进行专题调研,拟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加快推进这两项工作的相关措施。《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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