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i168 发表于 2026-5-29 17:23

关于GB/T4706.1-2025标准22.55讨论

本帖最后由 hli168 于 2026-5-29 17:16 编辑

标准条款:
22.55由用户操作以停止器具预期功能的装置(如有),应通过形状、大小、表面纹理或位置与其他手动装置区分开来。对于位置的要求不排除使用按钮开关。
装置已被操作时,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指示:
一来自执行装置或器具的触觉反馈,例如器具本体或其一部分的振动的停止;或
----热输出的减小;或
----听觉和视觉反馈。
电机的声音或执行开关从开到关的声音被认为是听觉反馈。具有稳定的断幵位置且不同于接通位置的开关被认为是视觉反馈和触觉反馈。操作过程中执行装置反馈的力被认为是触觉反馈。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检查其符合性。
附件图片是否满足这个条款要求:国内部分实验室认为不满足(理由就是不满足标准条款中红色字体的要求)


hli168 发表于 2026-5-29 17:25

出口产品不存在问题,主要就是国内部分机构认为不合格

Fzzlzy 发表于 2026-5-30 10:07

按国内的要求这个待机符号就要加个方框或圆圈 他们不认为 待机符号和灯的符号形状不一致,这种区分。目前国内肯定是过度解读了 但通知下来了只能执行了

fasten 发表于 2026-5-31 12:17

168,昨天听说这个问题后,我查了一下IECEE,他有个决议关于这个条款,你参考一下,不可能国内不认可CTL决议吧?
https://decisions.iecee.org/des/de_h.xsp?v=ctl#








浪漫罗丹 发表于 2026-5-31 15:40

fasten 发表于 2026-5-31 12:17
168,昨天听说这个问题后,我查了一下IECEE,他有个决议关于这个条款,你参考一下,不可能国内不认可CTL决 ...

国内机构还真不好说哦,记得很多年前有一个CCC的案子就遇到类似情况,搬出CTL决议他们也说不行。毕竟人家按照的是国标,怎么把握也看他们,毕竟他们有绝对的话语权

plmijb 发表于 2026-6-1 08:45

“应通过形状、大小、表面纹理或位置与其他手动装置区分开来”。----这条款主观判断成份偏多。                  
上图的待机键位于最右侧, 是一目了然的。 如果工作时,有灯被点亮,对用户操作来说,更直观明了。

hli168 发表于 2026-6-2 13:54

Fzzlzy 发表于 2026-5-30 10:07
按国内的要求这个待机符号就要加个方框或圆圈 他们不认为 待机符号和灯的符号形状不一致,这种区分。目前国 ...

你也是碰到过了:)

hli168 发表于 2026-6-2 13:55

plmijb 发表于 2026-6-1 08:45
“应通过形状、大小、表面纹理或位置与其他手动装置区分开来”。----这条款主观判断成份偏多。         ...

有些机构就是这么干的

bambking 发表于 2026-6-10 08:19

国内过度解读的何止这一个。
主观判断太多,出口一直合格的产品,国内按照2016的版本居然还一堆不合格。有些问题都啼笑皆非。

esther530 发表于 2026-6-10 21:54

最近确实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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