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IEC60335/GB4706.1: 关于“可拆卸电源部件”的讨论
关于“可拆卸电源部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和理解呢?以下哪个可以判定为“可拆卸电源部件”,欢迎大家讨论抛砖引玉:提供几个方向,供大家讨论:
1. 可拆卸电子模块+Class III 器具结构
2. 可拆卸电子模块+Class III 器具结构(包含可充电电池)
3. 可拆卸电子模块(电池充电模块,包含可充电电池)+Class III 器具结构
4. 适配器+可拆卸电子模块(电池充电模块,包含可充电电池)+Class III 器具结构
家电大佬在哪里 参考IEC60335-1:2020的附录B 30.1的图示,可拆卸电源部件PS可包含或不包含CC,我个人认为:1、2、4(适配器)都属于PS模块 来学习学习,感谢分享 首先,你这写法就是有问题了,III类器具是器具,III类结构说的是结构,不能混为一谈,没有III类器具结构这么合在一起的说法。
定义里明确说的是III类结构,不是III类器具
为什么必须有可拆卸的电子模块呢?
我认为普通的电源适配器,就是一个可拆卸电源部件 ylgc123 发表于 2025-8-26 09:36
参考IEC60335-1:2020的附录B 30.1的图示,可拆卸电源部件PS可包含或不包含CC,我个人认为:1、2、4(适配器 ...
附录B的示例只包含了带有可充电电池的器具,其他不带电池工作的,但通过适配器供电的的低压的那类产品,没算进去。我的理解是,这类也产品的电源适配器,也是可拆卸电源部件(工作的时候必须接电源适配器供电的器具) 可拆卸的条件是不需要使用工具,因此电源适配器就是一个可拆卸电源部件 感谢分享,谢谢 学习了,可以参考一下 :lol:lol:lol:lol学习了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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