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灼热元件,用41号试验指吧。B手指好像不行。
8.1.3是这么说的,41号试验指,施加于一次开关动作而全断开的可灼热的带点部件上,不适用吧; wanaut 发表于 2017-9-3 13:03
我想问下楼主的是:凭什么认为碳素管的玻璃表面为基本绝缘
主要考虑到玻璃的厚度和层数达不到加强绝缘的厚度和层数,且带电部件紧贴玻璃未有空气层 wanaut 发表于 2017-9-3 13:00
F兄是想说存在就是合理,还是法不责众。
我啥都不想说,两个字就是:无语。
既然是做认证的,去看过往经验,或者市场存在干什么?看标准啊! 发热管用41号试验探棒5N力不能触及,引线试验指20N不能触及 这种你这么理解就行了,发光发热的已经给使用者感官的警示,所以不用probe B去碰,用probe 41碰不到带电体就可以了,这种情况类似于toaster,发热丝发光发热,probe 41碰不到,但是probe B随便碰。 baicaizfl 发表于 2017-9-5 14:24
这种你这么理解就行了,发光发热的已经给使用者感官的警示,所以不用probe B去碰,用probe 41碰不到带电体 ...
同意,正解! 本帖最后由 shurenzhi 于 2017-9-9 11:18 编辑
这样的你会买吗?检查是不是Ⅱ类,不是,拿8.1.3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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